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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发生器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2010-06-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工作前应先检查所使用的乙炔气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2)乙炔发生器不要靠近火源,应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距离火源10米以上。条件不允许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与氧气瓶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

  (3)在使用乙炔发生器时,不得将乙炔发生器放在高压线、电力线或设备管线下面。乙炔发生器与焊割距之间应有可靠的回火防止器。

  (4)必须在乙炔发生器上安装防爆胶皮膜。

  (5)乙炔发生器内的水中不得有油污,在寒冷天气使用乙炔器时,应有防冻措施,如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进行熔化,严禁火烤、撞击。

  (6)乙炔发生器的浮桶不得漏气,浮桶上严禁用重物压下。

  (7)封密式乙炔发生器,必须有准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

  (8)乙炔发生器内的水应及时更换,保持乙炔气体正常发生和冷却作用。剩余的电石不得乱放,电石渣严禁倒人下水道里,应倒在固定地点。

  (9)开启电石桶时,不得用铁器猛力敲打,以防火花,而引起爆炸,要缓慢的开启。

  (10)储存电石应放在干燥的室内,电石桶要密闭。搬运桶时严禁撞击和使装有电石的桶落水。

  (11)不准在发生器内砸电石,应离发生器7米以外,并戴好眼镜。

  (12)在室内存放电石时,应离暖气不小于1米。

  (13)存放电石的室内严禁动火和吸烟,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