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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铵化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10-10-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条  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作业前必须将现场留存的煤、石灰、硫磺等杂物清理干净。

  第三条  皮肤有外伤及患有严重皮肤病者不准参加作业。

  第四条  作业人员应戴防尘口罩、胶面手套(缝包人员不准戴手套)、袜苫等防护用品,作业过程中不准随意摘卸。

  第五条  如果眼睛接触到硝酸铵,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如有任何反常的感觉或症状,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并及时上报。

  第六条  不准冲击破碎板结块。

  第七条  在搬码过程中,应轻搬轻放。

  第八条  库内堆存时,不准同时存放有机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场地堆存时,与可燃物的堆存位置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安全距离。

  第九条  流动机械清舱时,应平稳操作,低速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