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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管理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011-03-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油库管理人员,负责油库安全和监督检查油库附近有无烟火围墙(铁丝网)应完整无缺。

  2、灭火器、防火沙、锨、钩等防火器材齐全有效,不得挪用。

  3、加油时管理人员有权监督做到:

  (1)汽车停车熄火,无烟火。

  (2)车上除司机以外,任何人不得乘车入库。

  (3)禁止吸烟。

  达到以上条件方可给予加油。

  4、不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油库,入库人员禁止吸烟,禁止一切不正当的行动。

  5、油库周围20m内不得堆放柴草及易燃易爆物品,油库院内不得有杂草、杂物。

  6、油库必须设有避雷装置,上空不得架设电线。

  7、油库内的油罐、输油管、开关必须按时检查,每天检查加油室的加油器,保持良好状态。

  8、油库内不准用电气和手电照明,加油室的电灯必须采用防爆灯。

  9、油库必须按规定悬挂“禁止烟火”等标志,严格执行油库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