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分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06-02-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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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化工分析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低沸点易燃物,能相互发生激烈作用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量储存。药品库中不得超量,不得混放。严禁将危险品大量存放在分析室内。试剂与分析所用的药品均需标明标签。
3 分析工取样要遵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注意遵守现场生产车间的有关安全规定。
4 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分别存放,对氢气应限量储存,化验室不得超过两瓶,不得泄漏。氢、氧钢瓶不得混放。液氧不得在室内倾倒,要在室外处理;并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5 液化石油气要妥善保管,供玻璃工专人使用。
6 加强通风,防止空气中有害气体超标。
7 化验室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经过批准,不准私自动火。
8 油浴不能过量,电加热器固定地点使用,不准随便移动。
9 剧毒产品专人专台分析,按规程操作,分析过程如有有毒气体产生,应在毒气橱中进行分析。
10 剧毒样品要及时送回车间,严防流失。
11 剧毒试剂操作者必须了解制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操作中严防不慎扩散沾污。
12 凡使用剧毒试剂的地方,必须有通风设备,操作前先打开通风设备,然后进行工作。工作后继续通风,过一段时间再关闭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失效时不准工作。
13 剧毒试剂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4 试验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试剂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进行彻底洗刷和打扫。未完成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将试剂带出室外。
15 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保管、领用时必须按毒品管理规程进行,使用剧毒品必须有两人进行操作。
16 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设备的科研、试验分析,必须首先报请厂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分析。
17 试验产品分析时要了解试验所需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毒性及有关安全的、物理的、化学的性质。
18 试验产品分析必须提高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设想,且试验分析后的剧毒品及爆炸性物品必须集中收回,以防发生事故。
19 扩大试验产品,生产分析工作须经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
20 对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原料进行分析采样时,要严格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