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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贮罐区安全操作规程

2012-10-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严禁外来火源进入防火禁区,各种汽车、铲车、胶轮拖拉机进入罐区,必须带防火帽,并不得在罐区乱驶。

  2.防止在罐区金属撞击产生火星,进入罐区不准穿铁钉鞋,搬运料桶、拆装及进行检修设备等作业应防止撞击,设备除锈、除油漆等作业,应用防爆工具。

  3.在罐区进行电焊、气焊、机修等作业,应提前申报批准。

  4.保持设备良好严密性,阀门、料泵等有动密封的设备应保持密封良好,放料管内的存料要做好密封。

  5.进料时,要控制流速在3m/s以下,如要更换料泵,应经核实流量。

  6.定期检查罐内物料液面高度,液面计显示准实性,贮罐内所装物料不应超过当时料温下的安全充装高度。

  7.定期检查接地及跨接是否构成良好通路。

  8.充装料桶时,要检查桶体内介质是否相符,桶体有无损坏。严禁对装过强氧化剂或低闪点物料的桶内灌装。

  9.在装卸料时应有人监视,严禁料泵空转,以免使物料温度超过其闪点发生事故。装卸完毕后应检查各阀门关闭是否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