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检修前的准备 1.1 年度停工大检前,需成立大修指挥系统并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组,实行统一计划,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1.2 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 1.3 负责检修的人员,应对检修工具、器械、材料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具,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使用,并应规划出各类施工机具的摆放地点。 1.4 安委会及各单位对参加检修的人员在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直,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特别对新工人和临时工要进行重点教育,分配工作后,必须由负责这项工作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1.5 生产安装停工前要做到“四专”(专人扫线、专人负责加盲板、专人防火、专人分区负责)。 1.6 抽堵盲板的规定 1.6.1 生产装置设备管口,管线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流程图进行,对盲板要编号、登记、挂牌、设专人负责,便于掌握情况。 1.6.2 盲板大小符合该法兰垫片外径尺寸,厚度按压力公称直径计算,或参加法兰盲板尺寸选取,盲板留有把手不小于两公分。 1.6.3 在2米以上高度抽堵盲板,要搭设架子或走梯。 1.6.4 抽堵盲板时,温度应在40℃以下,防止烫伤。 1.6.5 抽堵易燃易爆物料的管线、设备盲板时,要用铜质工具,使用铁质工具时,要涂上黄油,不得用铁器敲击,以免产生火花。 1.6.6 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容器加堵盲板时,30米以内不许动火作业 1.6.7 有毒有害的设备、管线、容器必须泄压排净后堵盲板,必要时须戴防毒面具,如泄压有困难,压力可小于 0.0lMPa,如遇特殊情况,应通知安全环保部检查确认,组织监护后再行作业。 1.7 有害物质排放、置换、分析规程 1.7.1 排放 1.7.1.1加堵盲板或容器倒空时,如需排放气体,要通过放空管,并且尽量夜间排放。 1.7.1.2严禁把易燃易爆液体排放到地面或污水井内。 1.7.1.3凡装置有毒有害液体的设备、容器须排水时,必须排到污水井内,并注意液位,防止跑料。 l.7.2 置换 l.7.2.1切断物料来源(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线)。 l.7.2.2置换吹扫过程中严禁动火和运输机动车通行。 l.7.2.3先用N2置换,必要时用蒸汽吹扫,或加热水通蒸汽蒸煮,除其沉淀。 l.7.2.4酸碱设备、容器、沟、池应进行中和处理和水洗。 l.7.2.5设备、容器、管道置换确有困难,或多次置换仍不合格时,必须采取特殊安全措施,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检修。 1.7.3 取样分析规定 1.7.3.1取样分析应在置换结束后20分钟和检修动火前30分钟进行,分析工要知道分析目的,以便审查分析地点和分析项目。 1.7.3.2凡进入设内作业时,应在设备最底处取样,管线动火应在管线末端取样。 1.7.3.3设备内工作时应车时应定时后连续取样分析,去研次数由动火审批’组仟批准人确定(一般为 2小时分析一次)。 1.7.3.3危险性大的动火检修,取样必须有样品且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1.8 用蒸汽吹扫的塔、反应器、容器等必须在内部温度低于40。C时,再由上而下拆卸以防烫伤。 1.9由于某些原因不能加盲板的蒸汽、有毒、易燃物质管线上的阀门,应报告车间领导研究出可靠的措施,挂上警示牌,严禁随意开动,必要时应设专人监护。 1.10 设立临时电源,由设备部做出规划并负责安装,严禁任何人随意乱拉电线。对于临时供电露天设立的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并严格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执行。 l.11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准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指定好监护人,不办动火手续或手续不齐全者应追究动火人的责任。 2 检修中的安全规定 2.1. 一般规定 2 1.1工作现场严禁吸烟。 2. 1.2 严禁使用汽油、苯类等以及其它闪点在40℃以下的易燃液体和有毒化学液体洗手、擦洗衣物和清洗配件。 2.1.3 工具、物资、材料等不准乱放,以免堵塞消防道路。, 2.1.4 任何人员进入检修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及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凉鞋、拖鞋、高跟鞋、钉子鞋、背心、裙子、短裤进入检修现场。 2.1.5 检修现场要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位设专人看管,检修期间一般不接待外来参观人员,必要时要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并穿戴好劳保用品。 2.1.6 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挖掘沟道和打开的上下水井,电缆沟等要使用软电缆,金属设备内和潮湿处安全行灯电压不超过12伏。 2.1.7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要害部位检修现场。 2.1.8 凡有二人以上同时参加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 2.2 铆、管、焊作业。 2.2.l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爆膜和回水器,氧气瓶不得曝晒,并要距明火处10米以外放置,不得放在管排和平台下面;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 5米。电焊机要接地,一次线要架空,一次线不得与钢丝绳交叉。 2.2.拆除容器、设备、管线时要弄清有无残余压力,如残压超过 0.0lMpa时,严禁拆除。 2.2.3 打锤时首先检查锤头是否牢固,要看清周围有无障碍,并严禁两人打对面锤。紧、卸螺丝不要用力过猛,一般不允许在搬手上加套筒,必要时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免伤人。 2.2.4 尚未检修完的管道、容器还未封口时,当检修人员离开之前要把开口盲死,再次施工时要重新检查管内或设备内有无杂物或串入其它有毒物料。 2.2.5 压力容器检修完毕要进行试压,试验压力范围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试压后要登记试压的日期和受压状况及试压负责人。 2.2.6 进入设备、容器内检修作业时,应办理《进入设备安全许可证》。 2.2.7 高处作业应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2.8 起重吊装作业时应执行《起重吊装在早作业安全规定》。 2.2.9 公司内动土施工事先要办理《施工动土证》,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动土。 2.2.10 土方施工现场不准乱堆乱放原料,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安全通道。 22 11 挖掘土石方应从上而下的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在公司内挖掘土石方时必须考虑地下管线和电缆的埋设。办理审批手续,由设备管理部划出隐藏工程部位并采取措施。 2.2.12 砌筑锅炉、加热炉等设备时,钢管上严禁悬挂电线,以防漏电伤人。 2.2.13 打眼时严格检查大锤、风钻等工具的安全状况,以防止锤头脱落。 2.2.14 使用有毒的油漆必须戴防毒口罩或面具,并穿好防护服,防止油漆沾污人体。 2.2.15 在调配油漆的过程中,严禁明火,并不准穿钉子鞋。 2.2.16 高空刷油漆除佩戴安全带外,脚手板上不准做上油漆,如不慎撒上了油漆,必须清除干净后再工作,防止滑倒。 2.2.17 在容器内刷油漆时,要保持通风良好,或佩戴防毒面具,并且设专人在容器外监护。 2.3 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要求 2.3.1 搭设脚手架前,应详细检查周围环境,做到安全可靠。 2.3.2 脚手架搭完后,应由搭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3.3 两杆搭接要头梢相搭,立杆搭接长度不小于l.5米,顺杆不小于1米,绑扣不少于3道。 2.3.4 立杆要垂直,横杆要水平,接头要交错,小横杆要小头搭大头,立杆埋地不得小于40公分,如遇坚硬地面必须绑牢扫地杆。 2.3.5二米以上的脚手架必须加防护栏杆。 2.36 靠近220伏以上的电源搭设脚手架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工作。 2.3.7 脚手板互相接头应搭放在横杆上,并用铁丝固定连接部分,至少应搭300mm,探头不能大于150mm。 2.3.8 装置开工正常以后,要组织生产、检修人员全面检查验收,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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