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禁止越性能使用,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650℃。
3.每班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并清除炉盖表面及炉膛内的遗散工具及其他杂物。
4.每班操作前操作者应目视检查炉内发热元件及其支撑瓷管、支架砖的情况,如发现断裂现象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5.每班工作前操作者应对固定润滑点加油(3#锂基脂)。
6.操作者在吊入吊出工件时,应保证工件平稳升降,以慢速接近炉底。
7.电炉通电后,及时开动风机。
8.操作者在工作中应经常检查砂封情况,并及时补添砂子。
9.操作者应经常注意电炉的工作状态、在运行过程中炉盖及炉身不得有过份的震动及变形,否则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10.操作者应熟悉本工位产品的工艺要求、按工艺要求进行工作。
11.操作者应大致了解自动电子电位差计的基本原理、并经常监视其工作状态、如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仪表人员进行检查。
12.电炉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在工作场地巡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13.电炉应由专人操作及维修,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通电用炉。
14.炉子在运行中如发生故障,操作者应立即停炉、切断电源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会同处理。
15.当炉子不工作时、炉盖应在盖合位置,炉体及周围工作地点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下班时注意切断总电源、气源,做好交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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