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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09-06-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凡是进行高处作业施工的,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等。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2)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的,应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技术教育。

  (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

  (4)施工单位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高处作业所用工具、材料严禁投掷,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确有需要时,中间须设隔离设施。

  (6)高处作业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

  (7)在雨雪天应采取防滑措施,当风速在10.8m/s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气候条件下,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上下应设置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指定专人负责。

  (9)高处作业前,工程项目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