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水上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10-03-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水上施工的人员防护。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另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

  2. 水上施工设备。在水面上进行打桩,安装等工作时,要备有救生圈,个人要穿救生衣。必要时要与有关部门协商进行断航施工。并派人员在一定距离(300米)进行交通管理。

  3. 工作平台。平台的四周要设栏杆和安全网,足板要搭设牢固,并要订防滑条。

  4. 交通渡船。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超载一人,乘船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嬉戏打闹。

  5. 夜间照明和信号设施。工作用的码头,船只,浮吊,浮式拌和船及工作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并派人值班,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6. 浮吊,浮式拌和船,要按规定配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以防发生碰撞,搁浅,浮箱禁止漏水。

  7. 安装船停靠后,应系好丝绳,在潮水河应注意涨潮,退潮的防护措施,在船舶的侧面应挂好靠球。

  8. 参观观察人员防护,水上作业时未经允许谢绝外来单位参观,经批准的参观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有与水上工作无关的人员到水上工作区参观、游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