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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一般仓库安全要求

2005-05-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材料、工具、另部件设备堆放在安全道以外,要分类摆放整齐、稳固,高度要适当。精密工具、量具应妥善放置。

    2. 搬运刃口、毛刺或涂油的工具及零件,一定要戴手套,放置稳当,货物不准露出货架。

    3. 工具、零部件不准放在电器开关附近或压在电线上。

    4. 不可在光滑或涂油的零部件上行走。所用梯凳,不可有油垢,放置要牢固。

    5. 夜间搬运零件、工具时,应有充分照明,道路畅通。应根据物件重量和体力强弱进行搬运,以防发生事故。

    6. 两人一起搬运物件,应互相配合,步调一致,用电瓶车运输零部件,应放平稳、牢固。

    7. 加热后的零件必须冷却后再进行点数、运输和存放。必须将热物件运输时,须用适当容器,并装设“热活”标志,以防烫伤。库内应通风良好。

    8. 货物堆放距屋顶、墙壁、灯具不得少于50厘米,距屋柱或货垛之间不得少于20厘米。

    9. 采用吊车、行车、或其它起重机械,作室内搬运时,应遵守相应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并应与起重工、挂勾工、行车工密切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