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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2005-06-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检修场所禁止吸烟。现场要保持清洁,工作完毕后应将易燃品放在安全地方。

2.清洗配件时应在专设的洗盒内进行。一般应用煤油,如必须用汽油清洗配件,工作完毕后应用热水和肥皂洗手。手也不可直接接触氢氧化钠等强腐蚀物品。

3.用铲剔削工件时,要戴防护眼镜,严防铁屑飞溅伤人。

4.发动机调试前应做好检查,各连接部分必须牢固可靠,并加足水和润滑油。发动机磨合前,应清整好工作场区,台架稳固后才能进行工作。发动机磨合运转过程中,调试人员不得离开,且不得站在传动轴两侧。

5.试车台转动轴部位应配备安全防护罩。发动机试车时,必须装好排气管,并引出工作问。

6.进行车底工作,架车应用良好的顶车工具及垫物,禁止使用砖头或其它易碎的物件代替。在顶起或吊起的车辆或物件下修理时,必须先垫好保险支撑。操作人员身下应有垫子,戴防护镜。不许在用千斤顶顶起而卸下轮胎的车辆上或躺在车下面工作。

7.不准在发动着的汽车下面工作。若确实需要时,必须刹住车,拉紧手闸,变速杆放入空档,指定有经验的人员在驾驶室内,以便必要时采取紧急措施。

8.拆卸轮胎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准用活动扳手加套管来增加扭力。轮胎解体前要将胎内空气放尽。

9.自卸车的车厢在起升或下降时,不得站在或探向车箱下面作业。若需要在升起的车厢下作业时,应将车辆支撑牢固。

10.检修车辆中,不得将手伸进齿轮箱,对孔应用对眼工具,不得用手指找正对孔。

11.车辆架空试车,轮子转动时,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前站立。

12.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得发动和扳动未知好的车辆。进行路试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要挂试车牌。并应由执照人员驾驶,车上禁止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