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备车前,确认日用油箱油位、启动电池、空气瓶压力、各路阀门、开关、各部润滑油油位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三条 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倒顺车操作柄是否在停车位置。
第四条 起动主机时怠速运转5—10分钟,冬季要达到15分钟。围油船动船正车或倒车,一定要缓慢用车,不可突然加速操作。当围油船航行加速时,要短时间内通过共振区,不得在其间航行。
第五条 运转中注意检查润滑油压力,冷却水温度等各仪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记录在轮机日志上;按时检查主、副机运转情况,有无异味、异响,发现异常立即排除。驾驶人员要注意仪表变化,有异常情况及时告知轮机人员采取措施。
第六条 非紧急情况下,围油船作业及靠泊时,船速由快减至慢车,或由慢车增至快车,一定要分段进行。一般情况下停船的顺序为:先减慢车,手柄置于“停止”位置1分钟,再拉向倒车位置,待船克服惯力作用再增加速度,以免造成推进装置损坏。
第七条 作业中要谨慎操作,根据风、流影响,控制好船速,避免发生碰撞、压栏、缠桨。
第八条 作业结束靠好码头,驾驶员通知轮机人员停车。停车后关闭海底阀、液压阀。严寒季节长时间停车,应放掉主副机冷却水,以防冻裂。
第九条 围油船拖带围油栏应用慢速起拖,待围油栏受力后,再逐步加速航行,最大航速不得超过4节,转向时要提前降速。
第十条 拖带围油栏时,注意围油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夜间或大雾天拖带围油栏作业,要遵守航行规则。
第十二条 抛锚时,要选好抛锚点,控制好方位。
第十三条 起锚时,围油船要定好位,结合起锚机运转。作业人员不要将缆绳拉的过死,同时要防止断绳伤人。起锚后,要及时整理好锚绳系好锚。
第十四条 5级以上大风(风速大于8m/s)时,停止作业。
上一篇:氮气制造、吹扫、置换作业安全规程
下一篇:门式堆取料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