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使用前必须检查,出现橡胶套管(橡胶板)破损、离股、老化或螺钉脱落;齿杆(弯钩)、脚蹬板及带孔腐蚀、开焊、裂痕或扭曲、变形等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第二条 使用脚扣不准抛摔,齿杆不准扩大或缩小,不准以大代小或以小代大,使用木杆脚扣不准上水泥杆,使用圆水泥杆脚扣不准上方型水泥杆,活动式脚扣须控制使用范围。
第三条 必须使用专用脚扣带,腐朽、破损、折裂的带不准使用。
第四条 不准将脚扣与酸、碱性物质存放于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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