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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010-09-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条  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  认真巡视、检查本岗位各类除尘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巡视中严禁触摸各种设备的带电部分。

  第三条  巡视工作必须两人以上进行,检修工作要设专人监护。

  第四条  登高时,首先检查扶梯及落脚点是否牢固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上高。

  第五条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人员要防止物品掉落,使用的工具材料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下面要有专人监护,防止行人逗留。

  第六条  检修电气设备时,要严格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七条  现场检修电动蝶阀时,严禁带电带水作业。检查故障时,应停止喷枪喷水,调整电动蝶阀时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