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严格遵守《进入作业现场安全通则》。
第二条 认真巡视、检查本岗位各类除尘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巡视中严禁触摸各种设备的带电部分。
第三条 巡视工作必须两人以上进行,检修工作要设专人监护。
第四条 登高时,首先检查扶梯及落脚点是否牢固可靠,确认安全后方可上高。
第五条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作业人员要防止物品掉落,使用的工具材料用绳索传递,不得乱扔,下面要有专人监护,防止行人逗留。
第六条 检修电气设备时,要严格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七条 现场检修电动蝶阀时,严禁带电带水作业。检查故障时,应停止喷枪喷水,调整电动蝶阀时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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