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吊车起动前:
1、观察周围有无妨碍吊车旋转的异物。
2、检查各部件及安全装置的功能是否正常,手柄是否置于中位。
3、油液是否在正常状态。
4、检查钢丝绳、联接部位及钩头是否完好无损。
第三条 起动及操作:
1、按动起动按钮使吊车运行,倾听有无异响。
2、待油温在正常范围内方可使用(35℃—60℃)。
3、冬季使用时,不可将皮肤接触在起重机的金属上。
4、出现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严禁作业过程中检修。
5、吊装时要了解货物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作业。
6、作业时,操作人员要精神集中,做好应急措施。臂架远离架空线,运行线下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行。
7、在恶劣天气、海况时,应将吊臂放置搁架上。
8、在船舶摇摆横倾大于5°,纵倾大于2°时起重机不允许作业。
第四条 停车:
1、停车时吊臂应放到搁架上,操纵手柄放到中位。
2、暂时停车,可按暂时停车钮,如长期停车按停车钮。然后将锁紧装置和安全装置放好。
3、冬季停用时,接好加热器电源及塔楼内保暖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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