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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仓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10-10-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条  认真执行《散粮筒仓系统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指导员负责指挥清仓作业,并与中控室及清仓机操作人员保持联系。清仓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专职安质员要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第三条  清仓作业前,应对空仓进行确认,然后打开上下人孔通风半小时。

  第四条  作业人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以免产生火花。

  第五条  严禁作业人员独自进入仓内进行清仓作业。

  第六条  禁止使用非防爆型照明灯具。

  第七条  人工清仓作业前,要确认中心落料口的所有筛网是否盖好。作业人员应先观察仓壁上是否有板结现象,如有板结现象,应站在安全位置予以清除。

  第八条  清仓机作业前,要确认仓底中心落料闸门已经打开,仓底输送设备已经启动。

  第九条  清仓机启动后,要加强监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  作业人员应远离旋转或移动的设备。

  第十一条  清仓结束后,清仓机操作人员负责将清仓机置于筒仓底部卸料口的上方,并在清仓机的构架下放置专用垫木;关闭清仓机总电源,然后将电缆收回到初始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