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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拆解安全操作规程

2010-11-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参加船上拆解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分工种穿戴工作服、口罩、眼罩镜、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

  2、电工、焊工和起重机司机、指挥员、司索(挂钩)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许上船参加拆解作业;

  3、拆解前,要先做好清油、排油、排污工作;采用冷拆方法清拆船上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管道;对于特殊设备(物品)、封闭容器等不明物体,要及时报告,未经厂(公司)安全员批准,严禁清拆;

  4、配备足够消防设备、用品和人员,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并配备测爆员,及时测爆并监控全船各易燃易爆仓室的情况,发现超标时,要及时采取压风、排气等相应措施;

  5、拆解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火;如有特殊需要,要严格办理动火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动火;

  6、清拆时,一般应采取船头、船尾同时拆解、逐步向船中间部分靠拢的方法拆解,特殊情况根据待拆船结构按《拆解方案》采取灵活方法拆解;

  7、风割拆解时,由车间主任作现场指挥和确定切割拆解位置,并配备消防员和消防器材随时应急防范;各切割点在下班前要全部熄火、喷水、不得留下火种;

  8、船上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其中起重作业安全规程;船上被切割断的船板,要选好方向、角度,确认危险区内无人时方可倒板;

  9、船上的石棉、玻璃纤维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由穿戴相应防护用品的专业人员清拆,并用密封纤维袋包装,运到厂(公司)指定地点集中封闭处理;

  10、在离坠落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采取相应防坠落措施,方准许作业;

  11、车间安全员负责船上各拆解作业点的现场监督管理,厂(公司)安全员负责巡回督查,发现危险隐患,责令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按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