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模切压痕机的车间设备布置应合理、道路地面平坦、通道畅通。
2. 模切压痕机的安装方向应有利于安全操作,以操作者面向墙壁为宜,其与周围建筑及设施的最小净距离不的少于0.8m。
3. 安装地点应能满足垂直起吊及维修作业的场所条件。
4. 模切压痕机应设备完好,技术资料齐全,随机专用工具齐全、完好。
5. 模切压痕机的电动机、电气控制箱等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 外露于模切压痕机的导线必须用保护套管,不同电压的导线要采用各自的套管。
7. 使用单位对模切压痕机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8. 对模切压痕机的操作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
9. 模切压痕机操作工人必须身体健康。
10. 严禁操作工人连班,如需单机加点时不应少于2人。
11. 用于检查和修理版面的照度不低于300lx,操作处的照度不低于100lx。
12. 模切压痕机应尽量采用自然光源,自然光源不足时应设置电力的一般照明。
13. 电力的一般照明不得依附于机身。
14. 电力局部照明采用安全电压。局部照明的照明器应有不透明材料或漫射材料制成的反射罩。照明器的位置高于操作者水平视线时,其保护角度不应小于30°;低于操作者水平视线时其保护角度不应小于10°。
15. 操作工人必须穿紧袖工作服,并使用专用胶指套。
16. 模切压痕机的操作高度应以操作工人站立工作时不踮脚、不弯腰为宜。
17. 采用手柄式制动开关,其手柄端点的动作距离不大于30mm。
18. 气动离合器与制动离合器必须同步动作。
19. 开车时应先空载试用离合器,离合器工作应平稳。
20. 模切压痕机所有外露传动部门应有可靠完好的防护。
21. 模切压痕机压架上应设置托手式保护装置或压杆式保护装置。
22. 行程开关的行程终点应有限位保险装置,使对开关的作用力不大于允许值。
23. 自动复位的行程开关在外力撤除后,应自动恢复到初始位置。
24. 模切压痕机的传动主轴,必须设有人力驱动传动轴的防护装置。
25. 盖板或扳手防护装置应动作可靠。当打开盖板或插入驱动手柄时应能切断电动机电源而气动离合器吸合,复位后应能接通电动机电源而使启动离合器脱开。
26. 模切压痕机的机械防护和电气防护及离合器等装置至少每两个月工作日进行一次专门检查。检查分外观、内部及运行三种。
27. 因检查而临时开启的防护罩,在各项检查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防护装置复原紧固后方可运行。
28. 模切压痕机试车前,应经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依据本标准对防护装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
29. 试车前应有设备管理部门制订出符合本标准及设备技术要求的操作规程。
30. 试车时应由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的人员进行,并要有监护人员。
31. 试车完毕后应有试车人员签字,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运行。
32. 模切压痕机上严禁两人同机操作。
33. 模切压痕机运行前操作人员必须对设备和安全装置作空载检查。各部分性能正常后方可进行生产。
34. 运行中防护装置及其他主要部件有不正常情况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车向领导反映。在故障未排除前任何人不准生产。
35. 操作时严禁抢摆抢拿。不准从设备两侧续纸、取纸。
36. 模切压痕机上严禁放置物品。
37. 在模切压痕机上从事压痕以外工作时,必须切断本机总电源。待全部运动件停止运动后进行。
38. 不应利用安全防护装置的行程开关作正常停车开关使用。
39. 对模切压痕机进行维修、保养及检查的人员应熟悉设备和本标准,并遵守本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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