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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11-05-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上班前,必须穿戴好本岗位所领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方可上岗操作。分析有毒物质,必须戴好防毒面具。

  2、对化验设备的保护装置,如防火、防爆、防毒、通风、电气、接地、安全装置等,必须保持完好。

  3、认真检查恒温箱、电炉、高温炉、电气仪器、接地等必须保持完好,如有异常检查修复后,方可使用。

  4、装置化验仪器,所用的玻璃棒二端必须圆滑,严禁使用有断头锐角的玻璃棒。

  5、将玻璃或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瓶塞时,必须用清水润滑,并用布包好,缓慢轻轻地插入,不准用力过猛,防止折断伤手。

  6、使用喷灯时,必须徐徐开启,并立即点燃,火柴梗不准乱丢。

  7、用电炉时,必须查清电源线路及开关,在安全情况下方可启用,用毕要立即关闭电源。严禁周围放有易燃物,防止漏电和燃烧。

  8、不准将易燃物放入烧红的高温炉或其他火焰上。

  9、用试管予热溶液时,必须用试管夹夹住离管口三分之一的部位。加热时必须将管口对着无人方向,将火焰自管内之溶液上部逐步移至底部,不准直接加热底部。

  10、用三角瓶煮沸溶液时,严禁拿着瓶聚然摇动,防止溶液喷出伤人。

  11、低沸点易挥发的有机溶液及其他易挥发的溶液,热天应放在低温处,开瓶使用时要先用冷水冷却,然后将瓶口对着无人方向开启。

  12、使用低沸点等有机溶液蒸发时,应放在水浴锅上进行,不准用火直接加热。抽提物质烘干时,必须将溶液蒸发干后,再放入烘箱内烘干。

  13、浓硫酸稀释时,应将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并及时搅动,严禁用水倒入硫酸内,防止溅出伤人。热的硫酸必须待其冷却后方可稀释。

  14、易燃易爆物品与有机物配合时,严禁加热。使用氰化盐药品严禁同酸接触。未知物品严禁冒然尝味和使用。不明性质的两种药品严禁混合。一切药品严禁乱倒。

  15、分析人员必须了解掌握化学分析使用各类药品的特征和基本知识,对禁忌药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及妥善保管。不准一人单独进行分析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16、严禁在化学分析室内动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将食物带入分析室或进餐。

  17、工作完毕,关好窗门切断电源,锁好门方可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