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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炮安全操作规程

2011-08-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巡检安全注意事项

  1.1.在空气炮工作或待命工作时,绝对禁止人员下到仓内或进行空气炮检修;

  1.2.确认空气炮保持在加压状态;

  1.3.巡检时,应避免耳朵贴近快速释放阀,以免冲击气流损伤耳膜;

  1.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自动控制箱的循环喷爆程序及编组参数,严禁随意实施手动喷爆。

  2.正常清料安全操作规程

  2.1.确认仓内无人作业及无人正在检修空气炮后,在清料口挂上“禁止入内”警示牌;

  2.2.打开气源和空气炮的进气阀,关闭排气阀;

  2.3.确认空气炮保持在加压状态;

  2.4.确认下游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特别要注意排料口物流畅通。

  2.5.确认每台空气炮贮气罐内的压力在0.5MPa以上;

  2.6.打开空气炮自控箱的电源或手动电磁阀按钮, 喷爆空气炮,特别注意电磁阀的手动按钮或推动按钮的激励时间不得超过1 秒钟;

  2.7.待空气炮贮气罐内的压力大于0.5MPa后,可进行下一轮循环喷爆。

  2.8.关闭气源,并挂上“请勿打开气源”警示牌;

  2.9.关闭每一台空气炮的进气阀,打开排气阀和过滤器水阀;

  2.10.排空每台空气炮贮气罐内的压缩气体;

  2.11.断开控制箱的电源,并挂上“请勿合闸”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