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流程设备维修作业,人、机、部门分散控制,属重点安全监控作业。为防止在维修作业过程中,流程意外启动,造成人身伤害和机损事故,制定本规程。
2.1 安全通则
2.1.1 流程设备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按日计划和月计划的要求进行。对于必须进行的临时性维修工作,必须经当班值班队长同意。
2.1..2 流程设备维修作业前,必须进行明确的分工安排,必须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对整个维修过程负责。若多点维修,该项目负责人不得从事具体维修,应对全程进行安全监控;项目负责人同时是现场兼职安全员。
2.1.3 进行流程设备维修作业前,必须拉下皮带拉绳,按下急停开关等,防止作业过程中该设备突然启动。项目负责人或班长负责向电工班长或司机班长下达皮带断电指令;施工完毕及时告知电工班长或司机班长。
2.1.4 由项目负责人安排停送电联系人按有关停送电要求到相应变电所联系停动力电或控制电。
2.1.5 进行皮带流程设备维修作业,若需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好动火作业许可证,并由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必须在明火区域备好灭火器材,确定好水源的位置。指派专人全程监护明火作业。
2.1.6 明火作业点靠近皮带时,应采取皮带防火隔离措施。应尽可能缩小作业火熔物的撒落范围。
2.1.7 流程设备维修项目结束后,应做好设备恢复工作,项目负责人同中控室操作人员确认。项目负责人向皮带巡视人员、当班值班队长交代注意事项。
2.1.8 流程设备维修作业,同一设备多点进行不同项目的维修作业时,应在最后一个维修项目结束后进行流程恢复工作。项目负责人安排停送电联系人到相应变电所联系变电所值班人员送动力电或控制电,复位现场拉线、急停开关,通知中控室操作人员。
2.1.9 维修项目所在设备的皮带巡视人员要在设备运行日志上记录维修项目的内容、开始、结束时间和流程恢复时间及维修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并做好交接班。
2.2. 流程设备漏斗内维修作业规程
2.2.1 作业前,拉下该漏斗上、下游皮带拉线拉绳,按下急停开关。
2.2.2 在漏斗外设专人监护,持对讲机随时与中控室保持联系。
2.2.3 作业后,检查维修现场。确认是否有明火作业火熔物、维修器械等遗留在维修现场。
2.2.4 与皮带巡视人员进行设备安全确认。
2.2.5 复位拉线、急停开关。
2.3 流程高压设备维修作业规程。
2.3.1 流程高压设备诸于驱动电机更换、现场电机绝缘测试、高压线检查处理。维修作业前,由项目负责人安排停送电联系人根据停送电程序到相应变电所联系停动力电。驱动部分手车全部拖出并在现场侧挂接地线。
2.3.2 拉下皮带拉绳、按下急停开关。
2.3.3 现场维修作业过程严格按高压电有关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并确认。
2.3.4 现场维修项目结束后,维修项目负责人安排停送电联系人按停送电程序,与变电所联系恢复供电。并确认
2.3.5 维修现场确认、与皮带巡视人员进行设备安全确认。
2.3.6 复位拉线、急停开关。
2.3.8 进行恢复试车。
2.3.9 维修结束,通知值班队长,通知中控室。
2.4. 流程设备皮带硫化作业规程
2.4.1 各参加单位应严格按计划进行,不得进行交叉作业。
2.4.2 所属设备单位在硫化人员到位前,做好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2.4.3 由皮带硫化队负责吊装硫化设备,安装设备,按硫化工艺进行皮带硫化。
2.4.4 硫化结束,硫化设备吊离。
2.4.5 所属设备单位按通用维修规程进行设备恢复工作。
2.5 流程设备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维修规程
2.5.1 进行流程设备电气安全装置检查、维修,应单独的、在断电状态下进行。禁止多点或与其他项目的维修交叉进行,如需线路校核,最多应控制在两点,并保持通讯联系。
2.5.2 遵守有关电气维修规范。
2.6 流程设备滚筒、滚筒轴承检查、更换规程
2.6.1 作业前,拉下皮带拉线拉绳,按下急停开关。
2.6.2 项目负责人与中控室操作人员确认后,在拉线、急停开关位置分别挂“正在维修”牌。
2.6.3 放下皮带张紧配重。
2.6.4 进行滚筒、滚筒轴承检查、更换。
2.6.5 恢复皮带张紧配重。
2.6.6 维修现场确认、与皮带巡视人员进行设备安全确认。
2.6.7 复位拉线、急停开关。
2.6.8 试车后,通知值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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