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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机安全操作规程

2012-10-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长期停用或可能受潮的电动机,使用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其值不得小于0.5MΩ。

  2、电动机应装设过载和短路保护装置。并应根据设备需要装设断相和失压保护装置。每台电动机应有单独的操作开关。

  3、电动机的熔丝额定电流应按下列条件选择: 

  (1)单台电动机的熔丝额定电流为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50%---250%;

  (2)多台电动机合用的总熔丝额定电流为其中最大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150%---250%再加上其余电动机额定电流的总和。

  4、采用热继电器作电动机过载保护时,其容量应选择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00%---125%。

  5、电动机的集电环与电刷的接触面不得小于满接触面的75%。电刷高度磨损超过原标准2/3时应换新。

  6、直流电动机的换向器表面应光洁,当有机械损伤或火花灼伤时应修整。

  7、当电动机额定电压变动在-5%——+10%的范围内时,可以额定功率连续运行;当超过时,则应控制负荷。

  8、电动机运行中应无异响、无漏电、轴承温度正常且电刷与滑环接触良好。旋转中电动机的允许最高温度应按下列情况取值:滑动轴承为80℃;滚动轴承为95℃。

  9、电动机在正常运行中,不得突然进行反向运转。

  10、电动机械在工作中遇停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启动开关置于停止位置。

  11、电动机停止运行前,应首先将载荷卸去,或将转速降到最低,然后切断电源,启动开关应置于停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