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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4-07-04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用电的法律、法规,杜绝违章作业。

    2、严禁酒后上班。

    3、电工要持证上岗,必须经过三级教育,(即班组、车间、厂部),熟悉电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严禁无证操作。

    4、在正常工作期间,严禁脱岗,要时刻注意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私自脱逃造成电器事故时,按厂规定追究其责任和经济处罚。

    5、禁止带电作业,因特殊情况需带电作业,必须经厂长批准,佩带好绝缘工具及防护器材,安排好监护人,方可操作。在检修、保养、维修期间,要停电、验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要有专人看守,严禁违章作业。

    6、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班长和车间主任。

    7、在接线和电器维护过程中,要检查各种开关护罩是否盖好,以免发生弧光短路,造成电器事故或人身安全事故,认真完成后,重复检查一次,做到万无一失。

    8、所有用电设备必选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定期测试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做好纪录。如确实无法安装漏电保护器(如煤气站、窑炉、抛光线、压机等)的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接零。

    9、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及安全工具,并有人监护才能进行工作。

    10、电工在配电室停、送电时,要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停、送电。停电工作完毕,要立即悬挂停电警示牌,必要时要有专人看管,严禁误停、误送,以免事故发生。送电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恢复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