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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露天采石场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008-05-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就是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物品、系统、工艺过程、设施等,识别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或条件。根据安全工程学原理,危险性定义为:事故频率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乘积,即危险性评价一方面取决于事故的易发性,另一方面取决于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

  1 识别与分析的目的

  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是安全评价的基础。

  危险因素是指系统中(包括:人、机械、材料、设施、工艺、环境)存在的,能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有害因素是指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就是找出生产系统中最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物、工艺过程、设施和环境特征等。识别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条件,以便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

  2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分类。

  通过对该矿山的现场检查,生产工艺过程中各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见下表:

 矿山各生产系统    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采场作业    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
 穿孔爆破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放炮伤害、物体打击和其他伤害
 铲装运输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和其他伤害
 破碎    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车辆伤害和其他伤害
 电气、压气   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容器爆炸、火灾和其他伤害
 防、排水    坍塌(泥水危害)
 排土    坍塌、高处坠落、车辆伤害和其他伤害
 爆破器材管理    火药爆炸(无炸药库,但领用过程中存在)

  综上所述,该矿山企业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放炮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火药爆炸、火灾、车辆伤害、容器爆炸、其他伤害、粉尘、噪声、振动等。

  矿山的主要危险源有:边坡失稳、穿孔凿岩、放炮作业、爆破器材管理等。

  3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3.1采场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该采石场无正规的开采设计,没有能够反映矿山矿具体情况,能指导生产并及时填绘的各种图纸,存在无计划、无序生产导致边坡失稳等事故的隐患;

  2)采场未分台阶或分层开采,不符合国家安监局(19号令)第十二条规定,不利于边坡稳定,易发生坍塌、岩石崩落、滚石,导致物体打击伤害事故,造**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3)人员在坡面上作业时,由于场地狭小,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4)采场局部未预先进行剥离,顶部残坡积层有发生坍塌、滑坡、滚石的可能,威协下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人员上部清理浮石等作业未系安全带,安全带未系牢固有发生高处坠落的可能;

  6)采场上部危险区无安全警示标志,人员误入危险区可能发生高处坠落或在下部作业时发生物体打击伤害,作业前未及时清理坡面浮石、危石或工作面上下同时作业,会发生坍塌、物体打击伤害,导致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7)采场上部及周边无防洪、截水沟及其它排水措施,雨水直接冲涮边坡,易出现边坡坍塌、失稳等,导致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3.2穿孔爆破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在露天采场坡脚施工,易出现坍塌、机械伤害,造**员伤亡及设备损坏;

  2)不当的采剥工艺或采剥顺序会加强应力集中程度,加大岩体失稳的破坏率,易造成坍塌事故;

  3)台阶坡面角不规范和台阶高度不符合要求。检查不周、疏忽大意、浮石处理操作不当,易发生坍塌事故;

  4)凿岩人员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易出现因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钎杆折断造成的机械伤害事故;

  5)由于工作点距坠落面一般大于2米,不稳定因素较复杂,凿岩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固定好,易出现高处坠落事故;

  6)凿岩人员在施工作业时,易出现的其他伤害事故;

  7)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规定:露天岩土爆破个别飞石对人员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m。安全距离不够是造成飞石伤人或设备、建筑物损坏的主要原因之一;

  8)爆破警戒线设置不合理,爆破警戒线未设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不明;主要人行通道未设岗警戒;容易导致放炮伤害;

  9)爆破设计参数不合理,可能产生根底、大块;二次破碎中采用敷炮爆破或警戒不严或装药过多产生放炮事故;

  10)早爆伤人事故。爆破以后,过早进入爆破现场,造成炮烟中毒和窒息伤害事故;

  11)严重违反《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在施工中图省事进行操作,易发生放炮事故;

  12)点火器材质量不合格,点火方法违章,易发生放炮事故;

  13)导索药芯密度大或导火索在燃烧中受挤压等导致火索速燃,易发生放炮事故;

  14)导火索段太短和违章点火延误时间,易发生放炮事故;

  15)盲炮处理不当,打残眼,易发生放炮事故;

  16)工人未经特殊工种培训,施工操作不规范,易发生放炮事故;

  17)雷管受潮,或因雷管密封防水失效,易发生放拒爆或延爆,造成放炮事故,炸药保管不善受潮或超过有效期,发生硬化和变质现象,易发生延爆,造成放炮事故;

  18)雷管质量不合格,又未经质量性能检测,易发生早爆或延爆,造成放炮事故;

  19)爆破工作结束后,工作面有大量浮石、危石、悬石,若处理不当,易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采剥作业过程易发生坍塌,有掩埋操作人员的危险性。

  3.3铲装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采场未分台阶开采,无清扫平台、安全平台,易于发生上部残坡积层滑落、岩石崩落,造成露天边坡坍塌事故,对下部铲装作业人员造成物体打击伤害事故及设备损坏;

  2)铲装中易发生车辆伤害等事故;

  3)铲装作业中如无管理人员指挥,或指挥失误,未监视坡面情况,易造成物体打击事故,以及造成设备损坏财产损失;

  4)采场爆堆高较高,易造成爆堆坍塌,导致人员伤害,设备损坏;

  5)作业前,未对坡面危石、浮石进行清理易发生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6)采用手推车运输,无简易制动刹车,运输过程中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3.4 破碎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破碎机的动力电线铺设过低且局部裸露,易造**员触电事故;

  2)破碎及筛分系统发生故障矿石飞出伤人,造成物体打击伤害事故;

  3)机械设备转动装置没有防护或防护损坏,可能造成运动部件伤人引发机械伤害事故;

  4)破碎站各系统作业平台、走道没有护栏或损坏,可能造成的人员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失效,可能造成物体打击或机械伤害事故;

  6)破碎作业时,未采取防尘、除尘及防噪音措施,易导致职业危害。

  7)破碎站破碎设备及平台基础为浆砌石,不稳固易坍塌,造**员伤害,设备毁坏。

  3.5供气、供电工艺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空气压缩机运动部件没有防护或防护损坏,可能造成运动部件伤人,造成机械伤害事故;

  2)空压机安全附件损坏、未定期检测或维护保养不当易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造成机械伤害或物体打击事故;

  3)电气人员操作时,未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易造**员触电事故;

  4)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作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无监护措施,易造**员触电事故;

  5)跨越安全围栏或超越安全警戒线,工作人员误碰带电设备,易造**员触电事故;

  6)线路磨损、压破绝缘层使外壳带电,设备缺少漏电保护等防护装置,易造**员触电事故;

  7)绝缘胶鞋破损透水,不戴绝缘手套,作业者身体或工具碰到带电设备或线路上,易造**员触电事故;

  8)缺少标志或标志不明显,易造**员触电事故;

  9)使用电器设备绝缘不够,易造**员触电事故;

  10)电气设备可能为人所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无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易造**员触电事故;

  11)电气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存在漏洞,易造**员触电事故;

  12)空压机属压力容器,管理不善,设备缺限和故障存在压力容器爆炸的危险。

  3.6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场内运输设备有故障、操作失误或指挥不当,有造成车辆伤害的危险;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领导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职工违章操作等,易造成伤亡事故;

  3)爆炸物品储存、运输、使用不当,可能会发生火药爆炸及火灾等;

  采场剥离废土,如处置不当,可能会形成泥水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