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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辩识与平静控制程序

2008-07-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4工作程序

  4.1危险源的调查与辩识:

  4.1.1危险源分类

  4.1.1.1按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六类

  a.物理危害(设备和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震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高温物质灼伤、低温物质冻伤、粉尘与气溶胶、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其他物理性危害因素等);

  b.化学危害(易然易爆性物质、有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c.生物危害(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等);

  d.心理和生物危害(符合超限、健康异常、从事禁忌的作业、情绪异常、辩识功能缺陷等);

  e.行为性危害(指挥错误、监护错误);

  f.其他危害(搬举重物、作业空间狭小、工具不当、通道缺陷等);

  4.1.1.2按危害原因、危害方式和致害物分为二十类(高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灼烫、触电、淹溺、水、冒顶片帮、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

  4.1.2危险源的调查

  4.1.2.1在体系运行和新项目开工之前,项目部填写《危险源调查表》报公司安质部。

  4.1.2.2每年在管理评审之前,项目部安质部(室)对照检查项目部《危险源评价登记表》,发现新的危险源时报安质部。

  4.1.2.3相关方的要求和建议。

  4.1.3危险源的辩识

  4.1.3.1危险源的辩识范围

  a.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分包协作方人员、参观者访问者误入施工场所的人员等;

  b.所有的活动:常规活动(正常生产等)和非常规活动(临时抢修等);

  c.作业场所内所有的物资和设备:包括自有的、租赁的或劳务供方拥有的物和机械设备等;

  e.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的设施:包括自有的设施和劳务供方的设施。

  4.1.3.2危险源辨识方法

  a.采用座谈会法、专家分析法、讯问和交谈、查阅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安全检查表法、事故分析法、鼓掌分析法和工作任务分析法等;

  b.辨识时应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c.辨识时应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4.2风险评价

  4.2.1在体系运行之前,根据项目部填写的《风险源调查表》,由公司安质部、企划部、施技部、科技部、物设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其进行危险评价,形成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

  4.2.2项目部在新项目开工之前,依据项目部填写的《危险源调查表》和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对本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建立项目部《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

  4.2.3项目部在每年初或发生紧急重大事故时,要对本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和评价,发现新的危险时对其进行评价,并报公司安质部。

  4.2.4公司安质部在管理评审之前,根据项目部上报的新的危险,组织相部门对其进行辨识和评价,修订公司《危险源辨识、评登记表》。

  4.2.4风险评价的方法

  4.2.4.1采用定量评价法,即LEC法。

  D=L×E×C

  a.事故发生可能L:

L取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不经常但可能

1

完全以外、可能性小

0.5

可以设想,但不可能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b.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E:

E 取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2

每月暴露几次

1

每年暴露几次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c.事故产生的后果C:

C取值

  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伤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d.危险等级划分D:

等级D

事故产生的后果

320

极度危险, 不能继续作业

320~160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修改

160~70

中度危险,需要整改

70~2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2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4.2.4.2定性分析法

  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伤害程度评价风险:

  a.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为极不可能、不可能和可能;

  b.事故发生的伤害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

后果

可能性

轻微伤害

一般伤害

严重伤害

极不可能

可忽略风险

可容许风险

中度风度

不可能

可容许风险

中度风险

重大风险

可能

中度风险

重大风险

不可容许风险

  4.3重大风险的确定

  a.根据LEC评价法和定性分析法,把危险等级为4级和5级,且风险程度为中度以上的危险源确定为重大风险;

  b.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相关方有重大抱怨的危险源;

  c.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危险源。

  4.4风险控制

  4.4.1风险控制原则

  a.可忽略风险:不需要采取措施,且不必保存记录;

  b.可容许风险: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需要检查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c.中度风险:努力降低风险,但要符合成本有效性原则;

  d.重大风险:紧急行动,立即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e.不可容许风险:只有风险被解除后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为解除风险不限成本。

  f.4.4.2风险控制顺序:

  a.消除风险;

  b.降低风险;

  c.减小或切断风险;

  d.采用个体防护。

  4.4.3风险控制措施

  4.4.3.1加强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

  a.公司安质部配合集团公司对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上岗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上岗证;

  b.劳资部负责内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质部负责内部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和审换证工作;

  c.项目部负责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d.项目部坚持周一安全学习制度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e.其它培训执行《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4.4.3.2项目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

  a.《国家安全法》;

  b.《十二项安全生产制度》;

  c.《中铁一局五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d.《安全奖励办法》;

  e.《项目管理办法》;

  f.《中铁一局集团汽车交通管理补充规定》和《公司汽车管理办法》;

  g.《职业病防治法》;

  g.国家、建设部、总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公司制度的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

  4.4.3.3项目部要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指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具体执行《生产与服务控制秩序》、《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施工安全防护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4.4.3.4在体系运行之前,根据公司《重大风险清单》,由公司安质部、企划部、施技部、科技部、物设部等相关部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根据项目部汇报的新危险源对其进行修订。

  4.4.3.5项目部在新项目开工之前和在体系运行之时,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项目部安质部(室)负责对方案运行的监督和检查。

  4.4.3.6项目部对本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极度危险源和紧急事故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