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作程序
4.1危险源的调查与辩识:
4.1.1危险源分类
4.1.1.1按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为六类
a.物理危害(设备和设施缺陷、防护缺陷、电危害、噪声危害、震动、危害、电磁辐射、运动物危害、明火、高温物质灼伤、低温物质冻伤、粉尘与气溶胶、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陷、标志缺陷、其他物理性危害因素等);
b.化学危害(易然易爆性物质、有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c.生物危害(致病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等);
d.心理和生物危害(符合超限、健康异常、从事禁忌的作业、情绪异常、辩识功能缺陷等);
e.行为性危害(指挥错误、监护错误);
f.其他危害(搬举重物、作业空间狭小、工具不当、通道缺陷等);
4.1.1.2按危害原因、危害方式和致害物分为二十类(高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火灾、灼烫、触电、淹溺、水、冒顶片帮、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等。)
4.1.2危险源的调查
4.1.2.1在体系运行和新项目开工之前,项目部填写《危险源调查表》报公司安质部。
4.1.2.2每年在管理评审之前,项目部安质部(室)对照检查项目部《危险源评价登记表》,发现新的危险源时报安质部。
4.1.2.3相关方的要求和建议。
4.1.3危险源的辩识
4.1.3.1危险源的辩识范围
a.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内部员工、分包协作方人员、参观者访问者误入施工场所的人员等;
b.所有的活动:常规活动(正常生产等)和非常规活动(临时抢修等);
c.作业场所内所有的物资和设备:包括自有的、租赁的或劳务供方拥有的物和机械设备等;
e.公司管辖范围内所有的设施:包括自有的设施和劳务供方的设施。
4.1.3.2危险源辨识方法
a.采用座谈会法、专家分析法、讯问和交谈、查阅记录、获取外部信息、安全检查表法、事故分析法、鼓掌分析法和工作任务分析法等;
b.辨识时应考虑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c.辨识时应考虑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
4.2风险评价
4.2.1在体系运行之前,根据项目部填写的《风险源调查表》,由公司安质部、企划部、施技部、科技部、物设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其进行危险评价,形成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
4.2.2项目部在新项目开工之前,依据项目部填写的《危险源调查表》和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对本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建立项目部《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
4.2.3项目部在每年初或发生紧急重大事故时,要对本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和评价,发现新的危险时对其进行评价,并报公司安质部。
4.2.4公司安质部在管理评审之前,根据项目部上报的新的危险,组织相部门对其进行辨识和评价,修订公司《危险源辨识、评登记表》。
4.2.4风险评价的方法
4.2.4.1采用定量评价法,即LEC法。
D=L×E×C
a.事故发生可能L:
L取值 |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以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不经常但可能 |
1 |
完全以外、可能性小 |
0.5 |
可以设想,但不可能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不可能 |
b.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E:
E 取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
10 |
连续暴露 |
6 |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
2 |
每月暴露几次 |
1 |
每年暴露几次 |
0.5 |
非常罕见地暴露 |
c.事故产生的后果C:
C取值 |
事故产生的后果 |
100 |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
40 |
灾难、数人死亡 |
15 |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
7 |
严重、重伤 |
3 |
重大,伤残 |
1 |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
d.危险等级划分D:
等级D |
事故产生的后果 |
〉320 |
极度危险, 不能继续作业 |
320~160 |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修改 |
160~70 |
中度危险,需要整改 |
70~2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4.2.4.2定性分析法
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伤害程度评价风险:
a.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为极不可能、不可能和可能;
b.事故发生的伤害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
后果 可能性 |
轻微伤害 |
一般伤害 |
严重伤害 |
极不可能 |
可忽略风险 |
可容许风险 |
中度风度 |
不可能 |
可容许风险 |
中度风险 |
重大风险 |
可能 |
中度风险 |
重大风险 |
不可容许风险 |
4.3重大风险的确定
a.根据LEC评价法和定性分析法,把危险等级为4级和5级,且风险程度为中度以上的危险源确定为重大风险;
b.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相关方有重大抱怨的危险源;
c.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危险源。
4.4风险控制
4.4.1风险控制原则
a.可忽略风险:不需要采取措施,且不必保存记录;
b.可容许风险: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需要检查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c.中度风险:努力降低风险,但要符合成本有效性原则;
d.重大风险:紧急行动,立即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e.不可容许风险:只有风险被解除后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为解除风险不限成本。
f.4.4.2风险控制顺序:
a.消除风险;
b.降低风险;
c.减小或切断风险;
d.采用个体防护。
4.4.3风险控制措施
4.4.3.1加强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和教育
a.公司安质部配合集团公司对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上岗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上岗证;
b.劳资部负责内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质部负责内部特种作业人员的考试和审换证工作;
c.项目部负责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d.项目部坚持周一安全学习制度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e.其它培训执行《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4.4.3.2项目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规章
a.《国家安全法》;
b.《十二项安全生产制度》;
c.《中铁一局五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d.《安全奖励办法》;
e.《项目管理办法》;
f.《中铁一局集团汽车交通管理补充规定》和《公司汽车管理办法》;
g.《职业病防治法》;
g.国家、建设部、总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公司制度的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规定。
4.4.3.3项目部要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指定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具体执行《生产与服务控制秩序》、《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和《施工安全防护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
4.4.3.4在体系运行之前,根据公司《重大风险清单》,由公司安质部、企划部、施技部、科技部、物设部等相关部门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并根据项目部汇报的新危险源对其进行修订。
4.4.3.5项目部在新项目开工之前和在体系运行之时,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项目部安质部(室)负责对方案运行的监督和检查。
4.4.3.6项目部对本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极度危险源和紧急事故编制《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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