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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施工安全危险识别

2009-11-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都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拔地而起.高层建筑的增多在给城市带来繁华的同时,也因其结构复杂、功能多样、人员密集、施救困难等诸多原因增加了消防安全隐患。笔者结合多年从事消防监督工作的一些体会,就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及对策来谈谈自已的观点,仅供参考。

  1 高层建筑的特点及安全现状

  高层建筑结构的特点:(1)主体建筑高、层数多.如上海环球金融中心大楼,主体建筑高492.5米,共104层.(2)周围有裙房.按规定主体建筑至少留有1/4边不设裙房, 裙房内设有锅炉房、变压器室、配电间、厨房、餐厅、仓库等.(3)形式与结构多样.形式有四方形、塔型、阶梯形、凹形、人形等.结构体系有框架、剪力墙、筒体等.(4)竖井、管道多.有电梯井、电缆井、楼梯井、管理井等,有排风管、水管、电线管道等.竖井、管道是火灾蔓延的重要途径.(5)用电设备多.如各种照明灯具、电冰箱、电视机、电梯、自动空调、自动窗帘等.在城市寸土寸金的环境下,发展高层建筑可有效缓解城市用地紧张.高层建筑因其层数高、空间大,且多是以写字楼、高档酒店、商场、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人员密集度高,用火用电量较大,消防供水管路设备复杂,消防疏散通道易被占用,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重特大恶性事件,使得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和火险危机显得更加突出。

  2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

  消防设计先天不足 高层建筑中不乏始建年代比较久远的建筑,因而要按现行规范改造起来比较困难,有的根本无法达到现行规范要求.有些建筑,因设计人员对消防技术规范了解不深、业务不扎实、知识更新不及时,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使高层建筑在图纸上就已存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设施设置不完善 一些高层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由于缺乏有效的维修保养,故障频发,丢失损坏现象严重,已形同虚设,无法使用.很多老式高层建筑通常设置敞开楼梯间或一幢建筑只有一个楼梯,仅有少部分设置成封闭楼梯间,但没有按规范设置防火门,极少设置防烟楼梯间。

  建筑物防火分区不规范、耐火等级低 有些高层商用建筑任意划分防火分区或者不设防火分区,因而起火后未能将火灾控制在局部区域内,阻止火灾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蔓延.建筑外墙和内部装修大量采用可燃物,无形中使建筑的火灾荷载增大,增加了火灾扑救的难度,建筑物消防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有些不法建筑商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采购一些未经质监部门认证的不合格消防消控设备、消火栓、消防水带、防火门、防火卷帘、自动消防烟温感探头,以次充好,给火灾预防和扑救带来重大隐患。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问题亟待解决 高层建筑内各种消防设施种类多,功能繁杂,难以掌握。而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一般是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物业公司员

  流动较大,人员文化水平低,责任心较弱.在这种情况下,若想使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设备能够完好运行和及时报警、及时处理相当困难。

  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建筑面积大,内部结构也非常复杂.同一幢建筑常有多种功能,除住宅外,还有商业、金融、饭店、办公、娱乐场所等.这些场所经常聚集着大量人员,特别是用作宾馆、饭店和娱乐场所的高层建筑,聚集的人员更多.用作住宅的高层建筑,常年住有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一旦发生火灾,情况错综复杂,扑救难度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使得高层建筑消防隐患和火险危机显得更加突出.

  3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应对策措

  3.1 严抓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源头关

  高层建筑存在的结构方面的火灾隐患,大多与建筑设计人员的设计失误有关.因此,为了避免高层建筑建设时带入火灾隐患,应严抓建筑的设计环节,建立工程图纸复审和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工程设计完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公安消防部门要把好消防设计审核关、工程施工监督关、消防验收关,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机抽查消防工程是否按原设计施工,防止开发商和施工人员随意更改设计。

  3.2 提高建筑结构的耐火等级

  高层建筑尤其是高层人员密集场所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吊顶,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并应选用经过防火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对原有可燃的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

  安全疏散通道、楼梯间及前室、避难区(间)等是生命之路,其墙面、吊顶、地面均应采用非燃材料装修.对于高级旅馆,其客房的床罩、窗帘以及沙发的包覆材料等,应采用阻燃处理的织物。高层建筑公共部位场所的地毯,应用阻燃型地毯,并在防火分区分隔的防火门处采取隔断措施.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划分防火分区,进行防火分隔,阻止火势蔓延,杜绝和减少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3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高层建筑要根据自身火灾危险性,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按规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特别是新建的高层宾馆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淋固定消防设施.避免经营单位由于资金原因,随意削减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和业务开支,致使消防设施严重不足、消防设施年久失修、灭火器具得不到更新和补充、抗御灾害能力低的现象。一些初期火灾不容易被人们察觉,因而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扑救,最终酿成重大火灾的发生.因此,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和测试,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制定严格的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紧急安全疏散方案.高层建筑内设置公众聚集场所的单位,要严禁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在焊接切割作业时,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在落实防火措施后方能作业.电器的使用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从事这些场所的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操作训练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加强应急灭火疏散训练.根据高层建筑的性质及火灾特点,消防安全工作要以自防自救为主,在做好火灾预防工作的基础上,配备一支训练有素的应急力量,以便在发生火灾时,特别在夜间发生火灾时,能够正确处置,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人员伤亡.公安消防机构应对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和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让他们了解和掌握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和要求,掌握在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措施和扑灭初起火灾的方法,引导群众疏散.对火势扩大的火灾,能从容不迫地引导群众安全疏散。

  高层建筑数量越来越多、高度越来越高将是城市高速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减少此类建筑火灾的发生,将是消防工作的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课题,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