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是施工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最重要手段,危险源是安全控制的主要对象。正确地进行生产活动中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并针对重大危险因素采取有效地控制措施,可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出现,从而达到减少和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谈谈危险源辨识与控制在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应用。
一、建立组织
1.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级管理层都要建立相应的危险因素辨识领导小组,一般应以各级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负责辨识评价工作的领导、控制、确认。
2.各级危险因素辨识小组成员都要经过“危险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培训学习,掌握危险源辨识、评价与控制的方法。
3.确定责任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下传上报工作。
4.制定责任制度
5.项目部是危险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的主要实施单位。
二、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
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的方法很多,目前我们采用的方法为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它是美国的K.J.格雷厄姆(kenethJ.Graham)和G.F.金尼(GilbertF.Kinney)研究了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环境中作业的危险性,提出了以所评价的环境与某些作为参考环境的对比为基础,将作业条件的危险性作为因变量(D),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E)及危险严重程度(C)作为变量,确定它们之间的函数关系。根据公式计算的危险性分值,用对照危险性分值划分的危险程度等级,来确定其危险程度。具体做法是:
1.危险因素辨识应考虑的范围
(1)正常的作业活动和非正常的作业活动(如抢修、气候异常变化当中的作业活动)。
(2)所有进入现场人员的活动(包括相关方人员和来访者)。
(3)施工楼、办公楼(包括生产一线和机关办公室)。
(4)工程所需的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工具)的运输过程。
(5)新开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中采用了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6)作业场所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7)办公楼,生活楼周围环境的干扰、影响。
(8)有毒有害作业部位。
2.危险因素的根源和状态
(1)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材料、施工机械、机具等。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定及单位的规章制度、方案、措施等。
(3)管理缺陷:技术措施、设计方案、管理不到位;作业场所、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合理、防护装置、用品缺少等。
3.以事故类别考虑;按《企业伤亡事故分类》为16类,即: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
(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
(5)触电(6)淹溺
(7)灼烫(8)火灾
(9)高处坠落(10)坍塌
(11)放炮(12)火药
(13)化学性爆炸(14)物理性爆炸
(15)中毒和窒息(16)其他伤害
4.风险评价
根据本公司目前的状况,我们选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作为我单位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方法,来确定风险等级的大小。见表1、表2、表3。
危险性评价以下式表示:
危险等级D=L×E×C
式中:L——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概率。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次)。
C——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后果。
D——危险等级
辨识任何一项危险因素以上三值乘积确定危险性大小。L×E×D的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害性越大,必须加以防范,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控制风险,达到允许的安全范围(也就是人们能承受的程度)。
(1)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L)
可能性分数值表1
分数值 |
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
10 |
完全可能,可被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不正常,较不可能 |
1 |
极不可能 |
(2)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率的分数值(E)
频率分数值表2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性环境的频率 |
10 |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
6 |
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
3 |
每周一次或偶然的暴露 |
2 |
每日一次 |
1 |
每年一次或数次出现潜在危险环境 |
(4)可能后果的分数值(C)
可能后果分数值表3
分数值 |
可能后果 |
100 |
灾难性的;可导致多人死亡 |
40 |
非常严重;可导致一人死亡或严重失能 |
15 |
严重:可能导致重伤或轻伤 |
3 |
一般:轻微可恢复的伤害 |
1 |
引人注意:不利安全健康 |
危害等级评价:
根据上述危险因素辨识L、E、C三个乘积结果D,确定危险等级如下表:
(4)危险等级(D)
Ⅲ级作为主要风险,在考虑技术,经济可行的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加以控制。
Ⅱ、Ⅰ级被列入重大危险,按重大风险控制要求,确定出目标(予以分解可测量的指标)和编制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经审批后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
危险等级表4
危险等级 |
分数值 |
危险程度 |
Ⅰ |
大于600 |
高度危险、需立即改善 |
Ⅱ |
301~600 |
显著危险、需要改善 |
Ⅲ |
101~300 |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
Ⅳ |
小于100 |
稍有危险,或许可被接受 |
三、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及原则
1.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
根据上述以“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所辨识评价的结果。
2.主要和重大风险因素的确定原则。
①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原则;
②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
③相关方、员工合理抱怨或要求;
④直接观察到的重大危险;
⑤作业条件危险因素辨识、评价法(LEC)评价出的不可接受的风险;
⑥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由此产生新的危险因素。
四、重大风险控制
1.施工生产单位的项目部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因素应体现在(施工组织设计)与安全技术交底中,并且每个工程项目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外,还应对有关的标准规范中的要求编制相应的专项措施(方案),对重大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2.与重大危险因素有关的部门、应制定管理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控制,并监督予以实施。
3.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因素,作为确定本单位年度目标和管理方案的依据。
4.各级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危险因素的控制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的实施。
施工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是客观存在的,正确、认真地运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对确定的重大危险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是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的有效方法。我公司利用危险源辨识评价出重大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进行控制,并加强过程监督检查落实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已实现连续安全生产七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