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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危险因素之二——水害及其安全风险

2006-05-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矿山水的来源主要有:地下水、地表水、自然降雨、老窿水(废弃的积水井巷)。
水害及后果
    (1)采掘工作面突水。突水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采掘工作面或采空区透水。各种通道使采空区与储水体连通,大量水体直接进
入采空区,导致采空区、巷道甚至矿井被淹,因而可能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地表水体或突然大量的降雨进入井下。通过裂隙、溶洞、废弃巷道、透水层、地表露头等与采空区、巷道、采掘工作面连通,使大量的水体直接进入采空区再进人人员作业场所,或直接进入作业场所,从而形成采空区、巷道、采掘工作面甚至矿井被淹,可能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水害原因
    (1)采掘过程中没有探水或探水工艺不合理。
    (2)采掘过程中突然遇到含水的地质构造。
    (3)爆破揭露水体。
    (4)钻孔揭露水体。
    (5)地压活动揭露水体。
    (6)排水设施、设备设计不合理。
    (7)排水设施、设备施工不合理。
    (8)排水设备的供电系统出现故障。
    (9)采掘过程违章作业。
    (10)没有及时发现突水征兆。
    (11)发现突水征兆没有及时采取探水措施或没有及时探水。
    (12)发现突水征兆后没有采取防水措施。
    (13)发现突水征兆采取了不合适的探水、防水措施。
    (14)没有防水门或防水门设计不合理。
    (15)采掘过程没有采取合理的疏水、导水措施,使采空区、废弃巷道积水。
    (16)地面水体和采掘巷道、工作面的意外连通。
    (17)降雨量突然加大,造成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
水害安全风险
    a)人员伤害:淹溺等;
    b)财产损失:设施设备、矿藏被水淹没或被水侵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