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危险因素之五——中毒和窒息及其安全风险
2006-05-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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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和窒息灾害
爆破后形成的炮烟或其他有毒烟尘对人体和正常作业条件产生严重伤害。
中毒和窒息的原因
a)违章作业;
b)通风设计不合理;
c)标志不合理或没有标志,使人员意外进入通风不畅、长期不通风的盲巷、采空区硐
室等;
d)突然遇到含有大量窒息性气体、有毒气体、粉尘的地质构造,大量窒息性气体、有
毒气体、粉尘突然涌出到采掘工作面或其他人员作业场所,人员没有防护措施;
e)其他意外情况的发生。
可能发生中毒和窒息的主要场所包括:
a)爆破作业面;
b)炮烟流经的巷道;
c)炮烟积聚的采空区;
d)炮烟进入的硐室;
e)盲巷、盲井;
f)通风不良的巷道;
g)采空区等。
中毒和窒息安全风险
a)人员伤害:死亡或致病等;
b)财产损失:影响正常作业,支出大量救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