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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场所危险源识别

2007-08-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施工场所危险源
  局限于存在施工过程现场的活动;主要与施工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对于城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来看,一个施工项目是一个危险源;对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来看,一个施工项目过程可能包含若干个危险源。
  (一)存在于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施工装置运行过程和物质的危险源:
  (1)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和支撑、起重塔串、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井)、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2)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自己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
  (3)、埠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
  (5)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浅岩基及隧道凿进等爆破,因误操作、防护不足等,发生人员伤亡、建筑及设施损坏等意外;
  (二)人工挖孔桩(井)、隧道凿进、室内涂料(油漆)及粘贴等因通风排气不畅造成人员窒息或气体中毒危险源。
  (三)施工用易燃易瀑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符合、防护不到位,造成火灾或人员中毒意外;工地饮食因卫生不符合,造成集体中毒或疾病。

  二、施工场所及周围地段危险源
  存在于施工过程现场并可能危害周围杜区的活动,主要与工程项目所在社区地址、工程类型、工序、施工装置及物质有关。对于城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从可能危害社区的重要角度来看,一个施工项目应当确定为一个危险源,进行辨识和监控。
  (一)临街或居民聚集、居住区的工程深基坑、隧道、地铁、竖井、大型管沟的施工,因为支护、项撑等设施失稳,坍塌,不但造成施工场所破坏,往往引起地面、周边建筑和城市运营重要设施的坍塌、坍陷、爆炸与火灾等意外。
  (二)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柱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
  (三)临街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临时(街)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造成外脚手架、滑模失稳等坠落物体(件)打击人员等意外。
  (四)工程拆除、人工挖孔(井)、浅岩基及隧道凿进等爆破,目设计方案、误操作、防护不足等造成发生施工场所及周围已有建筑及设施损坏、人员伤亡等意外。
  (五)在高压线下、沟边、崖边、河流边、强风口处、高墙下、切坟地段等设置办公区或生活区临建房屋,因高压放电、崩(坍)塌、滑坡、倾倒、泥石流等引致房倒屋塌,造成人员伤亡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