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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2007-11-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摘要:煤矿井下重大危险源种类繁多,其辨识和评价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煤矿特点,明确危险源辨识依据,并用危险性半定量评价法评价煤矿生产系统,对煤矿的安全生产有重要作用。
  
  
  煤矿井下生产条件复杂多变,作业环境差,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对生产的本质安全化有重大作用。
  
  1、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它具有客观实在性,潜在性,复杂多变性,可知可预防性。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存储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煤矿井下的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等:
  
  第一类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煤矿井下生产系统中,有发生重大生产事故可能性的危险物质、设备、装置、设备或场所。
  
  第二类重大危险源(限制、约束):因导致约束、限制第一类危险源的措施失效或破坏而有可能发生重大生产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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