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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022-04-12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 目的

为正确、快速、高效地处置地震、气象等灾害引起的燃气设施较大范围损坏或燃气供应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地质等灾害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发挥燃气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社会责任,特编制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置因地震、泥石流、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洪水等灾害以及其它不可预见地质、气象灾害造成的燃气设施、设备较大范围损坏或重要设施、设备损坏事件。

三 灾害事件分级

按国家自然灾害分级标准及自然灾害对燃气管网、燃气输配设施的破坏程度,将自然灾害事件分为Ⅰ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Ⅱ级(重大自然灾害)、Ⅲ级(较大自然灾害)、Ⅳ级(一般自然灾害)。

3.1 Ⅰ级事件

因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Ⅰ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燃气供应大面积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员工3人及以上人员死亡的;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Ⅰ级事件状态的。

3.2 Ⅱ级事件

因洪汛、气象、地震、地质等自然现象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Ⅱ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重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燃气供应1000以上用户停气事件;。

(3)造成公司1-2人死亡,或4-6人重伤以上。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Ⅱ级事件状态的。

3.3 Ⅲ级事件

因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Ⅲ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较大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造成100-1000用户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2-3人重伤,6-8人轻伤。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Ⅲ级事件状态的。

3.4 Ⅳ级事件

因地震地质等灾害造成下列情况之一,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Ⅳ级事件状态:

(1)国家确定为一般自然灾害的事件。

(2)被确定为造成10-100用户停气事件的。

(3)造成公司1人重伤,或3-5人轻伤。

(4)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自然灾害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进入自然灾害Ⅵ级事件状态的。

四 组织与职责

4.1 总指挥:各成员企业总经理

职 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刻达到现场,负责事故现场抢险的总指挥,在重大问题上做出决策。

4.2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职责: 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到现场指导抢险抢修,在抢险现场设立现场指挥中心,组织制定事故维修方案,控制事故蔓延,并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3 现场技术组:安技部经理任组长

职责: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到现场指导抢险抢修,负责组织制定事故抢修方案,解决抢险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并协助公司领导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4 现场抢修组:管网部经理任组长

职责: 接到事故报告后,亲自带领抢险人员到现场进行抢险抢修,并负责事故现场抢修完毕后的恢复工作,并参与调查事故的起因与责任。

4.5 协调小组:综合部经理任组长

职 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赶赴事故现场,协助现场指挥进行抢险配合工作,负责协调外界社会力量救援及现场控制。

五 预防与预警

5.1 风险监测

(1)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应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了解地震活动趋势,制订应对方案;

(2)定期对处于地震带的燃气管网设备、输配场站等重要设施、场所进行检查,制定并实施防震加固措施,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5.2 报告程序

(1)公司收到曲靖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单位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发布预警信息。

(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上报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或收到政府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预警通知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5.3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预警分级

根据地震地质等灾害的级别以及灾害对燃气管网设施、燃气输配设施可能造成的损坏程度,将地震地质灾情预警状态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A、Ⅰ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7.0级及以上地震和特大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Ⅰ级预警状态。

B、Ⅱ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5—7.0级地震和大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Ⅱ级预警状态。

C、Ⅲ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6.0—6.5级地震和中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Ⅲ级预警状态。

D、Ⅳ级预警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的5.0—6.0级地震和小型自然灾害预报,公司进入自然灾害Ⅳ级预警状态。

(2)预警发布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自然灾害预警后,立即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提出公司自然灾害预警建议,经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

(3)预警行动

发布自然灾害Ⅰ、II、Ⅲ级、Ⅳ级级预警信息后,应开展以下工作:

A、公司做好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准备。

B、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收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C、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组织落实各项确保人身、燃气输配安全及灾后救灾应急救援措施。

D、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协调组织应急抢修和医疗救护队伍、应急物资、应急电源、交通运输等准备工作,合理安排燃气输配调度运行方式、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和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E、有关职能部门启动应急值班,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应急新闻发布准备。

(4)预警结束

在地震地质预报原发布机关做出撤销的决定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宣布解除预警,并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六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根据自然灾害预警的分级和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针对预警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按照“分级响应、分层负责”的原则将地震地质应急响应分为两级。

I级响应:应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事件,公司启动I级响应,统一领导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

Ⅱ级响应:应对应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预警,公司启动II级响应,统一领导自然灾害预防工作和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抢准备工作。

6.2 响应程序

(1)I级应急响应

A、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事件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

B、响应启动:公司接到各职能部门上报的主管部门自然灾害事件、接到对外公开热线上报的自然灾害事件或政府部门宣布发生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后,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事件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地震地质I级应急响应。

C、响应行动

C.1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召开应急会议,迅速组建公司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确定并派出前线指挥人员。启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救灾、应急救援、抢修恢复工作;组建前线应急指挥部,监督、指导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工作。

C.2 地震地质等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开展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协助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C.3 各应急处置小组及相关部门按照本部门的应急工作职责开展相应应急行动。

C.4 由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信息报告”的要求收集、汇总并向上级单位、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C.5 上级主管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到达事故现场,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指挥权交接给市地震灾害应急指挥小组,并配合一同进行灾难处置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A、启动条件:公司所辖范围内发生I级、Ⅱ级、Ⅲ级、Ⅳ级自然灾害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B、响应启动:公司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报告的**市启动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后,应立即立即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分析研判,报公司领导;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响应等级,宣布启动公司地震地质II级应急响应。

C、响应行动: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参照预警程序执行。

6.3 应急处置

6.3.1 先期处置

自然灾害发生后,公司及职能部门应按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对可以隔离的危险源采取紧急处置,对可以抢救的物质进行抢救,采取尽可能的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收集受灾情况并按规定上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A、立即组织职工疏散,尽最大能力组织或通知职工家属疏散;

B、特殊岗位职工妥善安排自身工作后疏散,对确因工作需要无法离开危险区的职工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C、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

D、主动与政府联系沟通,完成相关工作。

E、初步收集受损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6.3.2 应急处置

(1)Ⅰ级响应

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 公司各部门按照处置原则和部门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A、防止发生系统崩溃和瓦解,保证燃气主管网安全;

B、及时调整燃气输配运行方式,隔离故障区域,调配应急气源等;

C、根据需要在安全区域设置办公地点,及时开展抢修工作;

D、组织应急物资供应,协调应急物资运输畅通,组织医疗救护、应急抢修和应急供气队伍,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抢修工器具、特种作业设备、应急供电设备、车辆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点待命;

E、可靠储存保护各种业务数据;

F、储备必要的食品、饮用水及其他生活用品;

G、做好重要用户的应急供气工作,优先保障各级救灾指挥部、医院等关系抢险救援和国计民生的特殊用户的安全供气;

H、组织开展对外新闻发布工作;

I、组织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J、组织开展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工作;

K、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支援。

(2)Ⅱ级响应

Ⅱ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应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启动Ⅱ级自然灾害响应,成立公司地震地质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值班,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及时向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开展新闻发布;

(3)职能部门、应急处理队按职责分工做好应急抢修、救援工作,配备药品及医疗器械、抢修工器具、特种作业设备、应急供电设备、车辆及所需油料,在安全地点待命。

6.3.3 应急调整

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视灾情发展、灾情危害程度、灾区救灾能力和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调整事件响应级别,并根据调整后的相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6.3.4 应急结束

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事件响应,并由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终止命令。

(1)政府部门宣布自然灾害应急期结束;

(2)燃气输配设施基本恢复正常供气方式,可恢复用户已全部恢复燃气供应。

6.3.5 后期处置

(1)恢复生产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公司各部门在应急领导小组指挥下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科学规划,快速恢复”的原则,对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要求各部门逐级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计划,快速、有效地消除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保险理赔

各基层部门及时统计设备损失情况,会同相关部门核实、汇总受损情况,按保险公司相关保险条款理赔。

(3)总结及改进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使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处置过程进行全面地总结、评估,找出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及时对应急预案的不足之处予以修订。

6.4 应急保障

6.4.1 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按照“平战结合、反应快速”的原则,建立健全应急队伍体系,规范应急队伍管理,加强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到专业齐全、人员精干、装备精良、反应快速,持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4.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突发事件所需的物资装备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公司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应急处置所需的抢修工器具、通信、交通等各类装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6.4.3 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司持续完善通信网,寻求多个通讯供应商支持,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公用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

6.4.4 经费保障

公司设置应急处置专项资金,在年度预算中优先安排,确保应急支出需要。

6.4.5 其他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应急处置小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不同,明确相应的应急交通运输保障、安全保障、治安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后勤保障及其他保障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