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应急救援体系由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市、县矿山救援指挥部门及矿山企业救援管理部门组成。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分为救护队伍和医疗队伍,救护队伍分为三级,即区域矿山救护队、重点矿山救护队和矿山救护队。区域矿山救护队是区域内矿山救灾的骨干力量,是救护设备储备和演习训练中心。区域矿山救护队在救援矿山重大事故时,接受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的协调、指挥。
上一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
下一篇:中国应急管理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