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应急预案与响应,以预防或减少疾病和伤害。
组织应制定评价应预案与响应实际效果的计划和程序,并应定期检验上述程序。
1.理解要点
标准要求组织应制定并保持处理意外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程序。程序的制定应考虑在异常、事故发生和紧急情况下的事件,尤其是火灾、爆炸、毒物泄漏重大事故。组织对可能的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制定场内应急计划并协助制定场外应急计划。
这部分内容很明确,要求组织明确对潜在的紧急情况,采取预防措施,制定出现紧急情况下的反应程序。总的来说是:
(1)知道会有什么样的紧急状态,并做好预防措施。
(2)知道发生紧急情况后如何处理。
(3)对采取的纠正措施及程序的更改要予以记录。
(4)对程序要求进行练习和检验。
组织对每一个重大危险设施都应有一个现场应急计划。应急计划的内容包括:①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②与外部机构的联系(消防、医院等);③报警、联络步骤;④应急指挥者、参与者的责任、义务;⑤应急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⑥应急措施等。
2.审核要点
1)组织对处理意外事件有无制定相关的程序,包括应急反应和事后处理、修订程序等。
2)组织对这些程序运行的有效性有无定期的验证,包括设备、监测仪器、消防器材等。
3)对重大事故可能导致的影响和后果是否有所考虑。
4)组织有无分析导致意外事件的原因的程序,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
5)组织是否有和消防、城市规划、安全与健康部门相互配合的行动计划。
6)事故发生后,组织内、外部的联络是否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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