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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杜绝“四不”

2007-01-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时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作为事故预防和紧急处理的有效手段,正在愈来愈引起各个行业的重视,多数企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都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自己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一定程度上为事故发生后如何紧急处理提供了方法和依据。但在日常落实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四不”现象必须引起注意。
    一、不务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指导如何处理的预定方案,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要切合实际,只有切合了实际才可能在事故紧急处理上做到有条不紊。但有的企业在制定预案时却往往不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实际,大话空话连篇,有的甚至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或办理各种许可证的需要,而照搬照抄其它企业的预案,以至于一旦发生事故预案却没有可操作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不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后,从领导层到每一个职工都应该做到心知肚明,以便事故发生后知道谁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能马上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然而有的企业对此思想上不重视,制定好了事故应急预案要么挂在墙上,要么紧锁柜中,除了制定人知道内容之外,再也无人问津,更谈不上组织学习,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了“聋子的耳朵”,失去了实际作用。
    三、不演练。方案制定的是否可行要靠实践去检验,而实践最好的方法是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的预案演练也是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有些企业却置若罔闻,一嫌麻烦、二怕停工、三怕花钱往往不组织演练,有的组织也是象征性地演示一下,没有从真正意义上达到演练的目的。
    四、不修订。事物随时都在变化,包括装置、人员、生产条件等等,随着它们的变化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随着重新修订,有的企业经常忽视这一点,制定一次预案便一劳永逸,再也不完善不补充,发现的问题也不修改,久而久之应急预案便成了一堆废纸。 任何事情预则立,不预则废。许多事故教训也表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的好,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反之就将受到它的惩罚。所以我们每一个行业、每一个人都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胶州市安监局:于全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