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技术措施。
11、建设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施工现场安全,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1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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