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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知识问答

2007-02-2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什么是矿山安全规程?
  答:矿山安全规程是国务院各矿山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矿山安全法》及《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所做的具体规定。
  矿山安全规程属于法律规范,,它是由国家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矿山安全生产的法规,是保障矿山职工安全健康、保护国家矿产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促进矿山企业发展必须遵守的准则。各类矿山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论是计划、地质、设计、基建、还是生产、制造、干部、劳资、财务、供应、科研、教育、卫生等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本矿山行业相应的安全规程,各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贯彻执行矿山安全规程负全面责任。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矿山安全工作非常重视,颁布和制定了有关矿山安全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各矿山行业主管部门也制定了各类矿山安全规程,这对于促进矿山企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降低矿山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2.矿山企业如何依据(矿山安全法》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答:《矿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这条规定是为增强矿山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矿山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矿山事故的发生而向矿山企业提出的法律要求。
  目前,矿山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主要有:①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班;②班前班后交待安全注意事项,讲评安全生产情况;③施工和检修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④各级负责人员和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⑤组织安全技术知识讲座、竞赛;⑤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教训等,进行实例教育;①组织安全技术交流,安全生产先进展览,张贴宣传画、标语,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广播、电影、录相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③安全技术部门召开安全例会、专题会、表彰会、座谈会或采用安全信息、简报通报等形式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教育的目的。
  对一般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阶段是人矿时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的安全教育。人矿时专门的安全教育评是目前普遍采用的三级安全教育。它包括:
  ①太矿教育。对新人矿的工人或调工作的工人以及在矿实习的人员在分配到具体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有:矿山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基本法规;矿山安全的特殊性;本矿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矿由特殊危险地点介绍;一般人矿安全须知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一般的安全知识等。
  ②车间、坑口、区队教育。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在接受完人矿教育后,分配到车间、坑口、区队时所接受的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本车间(坑口、区队)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和生产规则;必须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注意事项;车间(坑口、区队)的危险区域、尘毒危害情况等。
  ③岗位教育。指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到达岗位开始工作前,在班组所接受的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能和职责范围;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的预防及控制方法;发生事故时的安全撤退路线和紧急救灾措施;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等。
  在教育时间上,新入矿的井下工人(包括合同工、轮换工等),接受教育时间~般不少于二个月(包括井下参观、现场实习);学习与实习人员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3~5天。各阶段教育结束后都要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者,可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合格者,才允许进入下一程序。凡没有进行入矿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新职工,不得分配到车间(坑口、区队)或班组工作。
  3.《矿山安全法》对矿山使用的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有什么要求?违反要求如何处罚?
  答:根据《矿山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矿山使用的有特殊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难的,不得使用。”
  根据《矿山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安全检测仪器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矿山安全法》规定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有哪些?
  答:《矿山安全法》第十五条中指出的有特殊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是指采掘设备、装载设备、运输设备、提升设备。支护设备、压缩空气设备、电动机、变压器、电控装置、配电柜、电器开关及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矿灯、自救器、电缆、钢丝绳、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导火索、起爆器、支护材料、防灭火材料等;安全监测系统、瓦斯检测仪器、测风仪表、氧气检测仪、各种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杂散电流测量仪、顶板压力监测仪器;安全帽、防尘面罩、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护鞋;救护设备及用品等。
  5.矿山安全法》对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制度。《矿山安全法》把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在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中首先作了规定。
  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矿长是法人代表,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山的安全负全面责任;矿山企业的各级领导和生产管理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有关的职能机构和人员,必须在自己的业务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职工必须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法规、制度,不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
  6.在有爆炸性危险的环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有哪几种类型?
  答:对爆炸性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国家安全标准要求必须是隔爆型、增安型和本质安全型三种类型:
  (1)隔爆型设备
  隔爆型电气设备技术要求为内部产生的电火花,即使防爆壳内部产生爆炸,也不会引起设备外可燃性气体的爆炸或燃烧。隔爆设备外壳有一定强度要求,防爆外壳的接会面间隙加工、维修的精度、光洁度要求很严。所以隔爆型电气设备一般笨重,就象我们看到的如磁力起动器那样的设备。
  (2)增安型电气设备
  防爆原理:增安型防爆结构只能应用于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或可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高温热源的设备上。这类设备是在其结构上采取一定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和认可的过载条件下出现上述现象。也就是说,这种防爆途径的实质就是采取一定结构型式及防护措施,以防止电火花、电弧和过热等现象的发生。这种防爆型式适用于电动机、变压器、照明灯具等一些电气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产生电弧、电火花和过热等现象的电气设备及部件不可制成增安型结构。
  (3)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是指发生故障时产生的电火花或温度,不致引起易燃性气体燃烧或爆炸的电气设备。就其本质讲比隔爆型安全,它不需要专门的隔爆外壳,具有结构简单、体积小、重量轻等优点。由于这种设备的输出瑞即使短路也属许可。因而用一般的塑料绝缘导线或探导线均可。全部电路都是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为单一式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局部电路为本质安全电路的电气设备为复合式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目前并下用得最多的复合式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是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如便携式瓦斯报警设备是由于受电路使用功率的限制,主要限用于电气控制、信号、通讯系统及各种监测仪表、保护装置等。
  7.提升及机械运输如何保障安全?
  答:从我国矿山事故的构成情况看,随着矿井机械化程度提高,机械伤害、提升运输事故是上升趋势,每年伤亡人数都约占总伤亡人数的对%。而且矿井运输与提升是矿山生产系统的“命脉”,如果发生运输与提升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而且还会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所以,为了保障提升及机械运输的安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机车运输
  定期检查机车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机车安全装置包括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撒砂装置、过电流保护装置等,其中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即不得使用,应立即进行维修;检查机车的架线高度、悬点间距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即在不行人的巷道中架线高度不得低于1.8m,行人巷道不得低于2.0m,主要运输巷道架线高度不得低于2.2m,悬点间隔直线段不得小于5m,曲线段不得小于3m。
  运送人员时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合乎要求方可运行。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或腐蚀性的物品,也不得附挂物料车。经常检查人员上下的地点照明是否良好,上下车是否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
  (2)链板运输机
  ①经常检查链板运输机道是否平直无杂物,安设机头处,顶板是否坚固,必要时必须有加强支柱;检查链板运输机铺设是否平、直;溜槽接口平正、连接牢固;支柱与运输机之间是否保持规定范围内的空隙。
  ②两部链板机成直接搭接时,上部运输机头要高于下部运输机0.2m,并前后交错1m;横竖搭接时要高出0.3m。
  ③链板运输机使用前必须检查各部螺丝、联轴节、防护罩、大链及防爆开关是否完好,起动链板运输机时要先发出信号,并先开最后卸煤的一部,然后按顺序开动,停机应先停最先装煤的一部,然后按顺序停止。
  ④减速器、电动机及各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0℃,使用液力耦合器时,必须按规定使用易熔合金塞,不得用其他代用品。并严格按规定的油液数量和品种加油。定期检查耦合器旁是否堆积煤粉,是否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NextPage]
  ⑤禁止人员在溜槽边坐立和在溜槽上行走,也不得利用链板机运送其他物品。
  ③固定使用的链板运输机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定期检修。
  (3)胶带运输机
  ①使用胶带运输机运送物料的最大倾角向上一般不大于18,向下一般不大15,运输机最高点距顶板一般应大于0.6m。
  ②胶带运输机必须空载起动,专门运送物料的胶带运输机严禁乘人。
  ③定期检查胶带运输机是否具备防止胶带打滑、跑偏、逆转、过速、过载等保护,使用液力耦合器应经常检查充油情况并按规定使用易熔合金寨。
  ④检查煤矿井下是否按规定使用阻燃皮带。
  ⑤检查多点装料(矿)点和卸料(矿)点,是否有电气保护及信号装置。
  (4)竖井提升
  井口安全门,必须定期检查提升信号系统内没置的闭锁装置,即安全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提升容器、连接装置;防坠器、罐耳、罐道、阻车器(罐挡)、摇台、装卸设备、天轮、钢丝绳以及提升绞车都必须按规定周期检查。
  8.对提升钢丝经及连接装置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答:矿山生产对所使用的提升钢线绳及连接装置有一定的特殊要求。
  (1)钢丝绳的安全要求
  ①用于矿山提升的钢丝绳必须定期试验,检查其安全系数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提升人员的钢丝绳,自悬挂起每半年试验一次。专门用于升降物料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经过一年试验一次,以后每半年试验一次;
  ②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平衡绳、井筒悬吊绳必须每周检查一次;
  ③平衡绳的长度必须同提升容器过卷高度相适应,使用圆形平衡绳时,必须有避免平衡绳扭结的装置;
  ④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至少每日徐油一次。对于摩擦轮式,按其规定执行;
  ⑤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时禁止使用。
  (2)连接装置的安全要求
  ①定期检查专为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装置的连接装置及其他有关部分的安全系数,要求其不得小于13;
  ②专为升降物料的提升装置的连接装置和其他有关部分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
  ③矿车的连接约环、插销和无极绳运输的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6,上绳式无极绳运输用的连接装置不得小于8;
  ④定期检查主并提升容器同提升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接装置,每隔5年更换一次;
  ⑤斜井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倾角超过12时,必须加装保险绳。
  9.矿山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及危害有哪些?
  答:在采矿生产过程中,从矿(岩)内释放出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矿物质氧化以及放炮、人员呼吸、作业地点所产生粉尘等,使井下空气成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氧含量减少,另一方面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的浓度增加,不但损害了作业人员的健康,而且有时还可能造成人员中毒和气体、粉尘爆炸。因此,必须认识矿山生产中所遇到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保证作业场所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矿山作业场所中有毒有害气体主要有:瓦斯(主要成分是甲烷气体)、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氨等,有些矿山还有民
  有毒有害气体的主要性质是;①气味。氨有剧臭味;二氧化硫有强烈硫磺臭和酸昧;硫化氢具有臭鸡蛋味;二氧化碳有微酸味。根据气体的这种性质可判别其是否存在。②比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硫化氢的比重大于空气,一般处于巷道的底板处;氢、甲烷气体、氨、一氧化碳、氮的比重轻于空气,一般处于巷道的顶板处。③溶水性。二氧化硫、硫化氢、二氧化碳、二氧化氮、氨能溶于水。利用这种性质,可通过洒水喷雾来吸收净化空气。④爆炸性。甲烷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氢在爆炸界限内可发生爆炸。
  对人体致毒的气体有:①二氧化氮。这种气体毒性比较大,能强烈地刺激眼睛和呼吸系统,它和呼吸道的水分化合形成硝酸,造成肺部肿大。②二氧化硫。对眼睛和呼吸系统有较强的刺激性。③硫化氢。能刺激眼睛和呼吸系统,并能使人体血液中毒。④一氧化碳。能驱逐人体血液中的氧,使血液缺氧致命。⑤氨。能刺激眼睛、皮肤和呼吸系统。
  矿山生产中遇到的有害物质主要指粉尘。矿种不同,所产生的粉尘种类也不同,产生的危害程度也不同。作业人员呼吸了粉尘浓度超过限量的含尘空气,经过一段时间,就会患矽肺、石棉肺、滑石肺等尘肺病。有些粉尘内还含有放射性物质,被人体吸人体内,导致放射性疾病、皮肤病等。有些粉尘还有爆炸性等危害。
  甲烷气体、二氧化碳、氢、氮等气体,虽然无毒性,但这些气体在空气中所占的比例较大,氧的浓度降到12%以下时,能造成人员窒息死亡。
  10.如何对矿山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答:《矿山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井下空气含氧量进行检测,保证符合安全要求。”这条规定是为保障矿山作业场所人员的健康和安全而对矿山企业提出的法律要求。
  对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的方法、时间、允许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等,各矿山行业安全规程都有明确规定。
  检测煤矿井下瓦斯和二氧化碳主要有如下规定:①瓦斯浓度检测次数。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检查两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三次;有煤与瓦斯突出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令人经常检查瓦斯,并要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②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次数。每班至少两次;有煤(岩)和二氧化碳突出的采掘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对作业地点有毒有害粉尘等物质的一般检测规定:①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测点每月应测定2次,井上每月测定1次;②三硝基甲苯作业点,每月测定1次;③铅。
  苯、汞及其他有毒物质,每季度测定1次,达到卫生标准的可半年测定1次;④生产性粉尘中游离H氧化硅含量每半年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1次;⑤噪声、放射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每年至少测定1次。
  井下空气含氧量的检测一般有如下规定:①矿井井下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按体积计算,氧的含量不得低于20%;②矿井井下空气成分与地面空气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毒有害气体增多,氧含量减少,因此,井下空气应定期取样化验,测定各成分的含量,取样地点和次数由矿井通风部门确定。当通过检测发现空气成分中含氧量达不到最低允许浓度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11.矿山事故是如何分类的?
  答:矿山事故分类通常归于企业生产性事故分类之中。对矿山企业的工作事故,按伤亡程度可分为: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但在经济统计分析中常按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
  (l)物体打击(包括落物、滚石、锤击、崩块、击伤
  等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提升运输(包括竖井蹲罐、斜井跑车,井下和地面运输车辆挤、压、撞、倾覆等伤害);
  (3)机械伤害(包括绞、碾、碰、割、戳等伤害);
  (4)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火灾(包括煤层或其他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直接使人致死、致伤或产生有害气体使人中毒的事故);
  (6)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坠落及平地落入坑内等);
  (7)坍塌(包括建筑物,推置物倒塌,露天矿场塌方,滑坡等);
  (8)冒项片帮(包括矿井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石子等);
  (9)透水(包括井下透水和洪水淹井等);
  (10)放炮(指放炮崩人,打响瞎炮伤人,装炮过程发生意外爆炸等);
  (11)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2)瓦斯煤尘爆炸;。[NextPage]

  (l3)煤与瓦斯突出;
  (14)中毒和窒息;
  (15)其他伤害。
  12.放炮时如何设置警戒岗哨?
  答:放炮时要设置警戒。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责任心强的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人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岗哨的位置要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警戒人员应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栏杆、拉绳或警戒牌等禁止入内的标志。
  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所有人员都已撤出警戒线以外时,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放地后,只有在响炮15分钟后,当工作面的地烟被吹散,放哨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亲自撤回后,人员方可进人工作面工作。
  13.矿井常用的治风设施有几种?各有什么作用?
  答:矿井常用的通风设施有风门、密闭、风桥、测风站等4种。
  风门按用途分为永久性风门、临时性风门以及带调风窗用来调节风量的调节风门。风门是用以在需要通车和行人的巷道隔断风流或调节风量的设施。
  密闭是在不许通车、行人的巷道截断风流的设施。永久性密团应以砖。石、水泥等材料构筑。临时密闭则用木板、坑木、黄泥构筑。
  风桥的作用是使两巷道新鲜风流与乏风流交叉相遇时,两种风流采用立体交叉方式分开通过的构筑物。
  测风站是指固定的测风地点。
  14.为什么对风速做出规定?
  答:对最高风速的限制理由,一是风速过高对人体健康不利;二是风速过商会增加巷道通风阻力;三是可以减少煤尘飞扬。
  井巷中规定最低风速,主要是防止在巷道中或工作面中呈紊流状态。
  15.什么叫串联通风?其主要害处有哪些?
  答:串联通风是指风流经用风地点或区域后,不排入回风系统,而进入另一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其主要害处有:
  (l)前一个工作面的沼气、二氧化碳、炮烟、粉尘及其有毒有害气体被带人下一个工作面,放使被串联的工作面的空气质量不能保证;
  (2)串联通风风路比并联要长,风阻大,影响来区供风量;
  (3)一旦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会扩大灾害范围,因此必须对使用串联通风的条件加以限制。
  16.局扇停止运转和恢复送风时,各需要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局扇停止运转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上“免进”的栅栏。
  恢复送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在局扇和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不超过0.5%,在停风区中沼气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和0.5%的情况下,方可人工开动局扇恢复通风。否则必须制定排除瓦斯的安全措施,控制风流,使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撒人。只有经过检查证实恢复通风巷道中沼气浓度降到1%以下,方可向掘进巷道中的电气设备送电。
  17.什么叫新鲜风流?什么叫乏风?
  答:地面的空气进入矿井后,成分就要发生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是氧含量减少,二氧化碳、沼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水蒸气增加。井下主要进风井井底车场、运输大巷的空气与地面空气相差不大,称之为新鲜风流。
  经过采掘工作面以及其他用风地点的风流称为乏风。
  18.井下工人窒息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发生窒息的主要原因是缺氧。当氧的浓度降到12%以下时,人就会因缺氧窒息死亡。产生缺氧的原因:一是在高沼气矿井或有煤(岩)和沼气(二氧化碳)突出的矿井中产生大量沼气或二氧化碳积聚,引起氧气含量相对减少;二是在低沼气矿井中通风不良的盲巷或采空区中二氧化碳、氮气等气体增加,使氧气含量相对下降;三是在封闭的火区中氧含量下降,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相对增加。
  19.煤矿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上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答:采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1)煤体注水;(2)喷雾洒水;(3)采用爆破落煤的,可推广水封爆破或水炮泥;(4)采煤机械应有完善的防、降尘装置,电煤钻应使用侧式供水降尘;(5)通风和其他防、降尘措施,包括净化风流,定期清扫积尘以及个人防护等。掘进工作面的综合防尘措施主要有:湿式凿岩(或干式捕尘),水炮泥,喷雾洒水,冲刷岩帮,通水排尘,净化风流以及个人防护等。
  20.什么是煤矿粉尘?它有哪些危害?
  答:在煤矿生产过程中,破碎煤炭和岩石所产生的微小煤岩颗粒叫做煤矿粉尘。井下施工用的粉状材料飞扬起来也能成为煤矿粉尘的附加粉尘,如黄土、水泥、砂子和隔绝煤尘爆炸用的岩粉等。
  煤矿粉尘的主要危害,一方面是它的爆炸性,煤尘爆炸对破坏性很大,尤其是爆炸后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能引起人的中毒死亡于另一方面,粉尘还能引起矿工患矽肺病和煤矽肺病。
  21.煤尘爆炸的直接原因有哪些?如何预防?
  答:发生煤尘爆炸的直接原因有:
  (1)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在煤层中放炮,放炮火焰把爆破扬起的煤尘点燃引爆;
  (2)放炮时违章操作。使放炮时出现明火,把煤尘引爆;
  (3)不适当地使用毫秒雷管,或在煤层中使用段发雷管管,使后起爆的爆炸火焰点燃先起爆时形成的高浓度煤尘和沼气;
  (4)在煤层中放连珠炮,用多眼放炮导线连续放炮;
  (5)在有煤尘沉积的地方放明炮,或在煤仓中放炮处理堵仓。
  (6)倾斜井巷中跑车,矿车和轨道的摩擦或碰撞,产生火花点燃被扬起的沉积煤尘;
  (7)局部火灾或沼气爆炸,点燃被扬起的沉积煤尘等。
  预防措施至少有三项:
  (1)减少生产中煤尘发生量和浮尘量。可采取煤体注水、水封爆破和水炮泥、喷雾洒水和清扫巷道、加强通风管理等措施来实现。
  (2)防止煤尘引燃。对电气设备采取防爆措施,对弱电设备采用低电流、低电压限制火花的强度。各种电气设备要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禁止职工携带烟草、点火工具下井和井下打开矿灯。并下需要施焊时,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办。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安全炸药打眼、装药。封泥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禁止放糊炮。
  22.发生留项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发生冒项事故的原因很多,一般有以下几种:
  (l)遇到复杂的地质构造(如断层、把曲、顶板松软或岩石坚硬不落项等特殊情况)没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
  (2)没有掌握顶板初期和周期来压规律,来压时未及时采取安全措施。
  (3)没有按设计规程的要求支护顶板。加支架棚距、柱距超过设计规定,支架迎山角度不合适等。
  (4)不清楚顶板的岩石的性质,支架形式不正确。
  (5)空项面积大。放炮或移动设备时崩倒或碰倒支柱的情况下,没及时支护。
  (6)工作面放炮、改柱、回柱和放顶时,顶板受到较大破坏。
  (7)托伪顶、留煤顶开采,原煤层用竹笆、荆笆、金属网作假项开采,工序复杂管理不好就会冒顶。
  (8)工人注意力不集中,麻痹大意;以及工人没有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区队干部管理不善,工人岗位责任制不明确以及操作技术不过硬等。。[NextPage]

  23.防止煤壁片帮有哪些基本措施?
  答:防止煤壁片帮的基本措施主要有:
  (1)落煤后,工作面煤壁应采直、采齐,打好贴帮支柱,在无法设贴帮支柱时应打支帮斜撑或支架,这样使暴露的新煤壁得到支护。
  (2)采高大于2m,煤质松软时除打贴帮住外,还应在煤壁与贴帮柱间打横撑。
  (3)在片帮严重的地方,如果截煤或放炮后煤壁上方已经发现垮落,则应在贴帮柱上加托梁或超前挂金属铰接架。
  (4)合理布置炮眼,掌握好角度,预眼距顶板不要太近。炮眼装药量也要控制。
  (5)落煤后及时挑梁刷帮,使煤壁不向采空区倾斜或留有伞檐。
  24.预防口项事故的一般措施有哪些?
  答:预防冒项事故的一般措施大致有这样几种:
  (1)要观测采煤工作面和井巷的矿压,掌握周期来压的规律,备足应急材料,供来压前及时加强支护。
  (2)加快回采工作面推进速度。
  (3)保证工作面支护的数量和质量。每个回采工作面结束后,必须检查所有使用过的金属支柱、铰接顶梁、单体液压支柱;如发现失效的金属支柱,要更换修理,修好后要进行压力试验。
  (4)按照正规循环作业要求,及时做好回柱放顶工作。
  (5)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对掘进工作面及时做好永久支护到工作面之间,应设临时支护,做到不空帮、空项,不空喷、空锚。从工作面向外已掘的巷道,要及时检查修护,保持支架完整。
  (6)开采有冲击地压的煤层,应选用不留煤柱的采煤法。掘进工作面临近大型地质构造、采空区或通过其他集中应力区,以及回收煤柱时,应采取煤层往水、钻孔卸压或超前爆破松动煤体等施放地应力措施;顶板稳定区域使用宽巷掘进;已经出现的孤立煤柱加长放置时间;放炮后至少过对分钟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放炮撤人范围不少于100m,所有人员不得撤在回风流下方或巷道交叉口。
  25.自然发火严巨的矿井必须采取哪些措施?
  答:自然发火严重的矿井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l)主要运输巷道和总回风道布置在岩层内或不易自然发火的矿层内;(2)及时清出采场浮矿和其他可燃物质,回采结束后,及时封闭采空区;(3)建立防火灌浆系统;(4)定期检查井巷密闭情况,测定可能自燃发火地点的温度和风量,定期检测火区内的温度、气压和空气成分。
  火区启封和注销的批准权限,由各矿山企业主管工业部规定。
  26.井下发生火灾怎样自救?
  答:井下发生火灾后,如现场人员已无力抢救,需救护队抢救时,现场人员要进行自救避灾。具体作法是:
  (l)迅速戴好自救器,避灾领导人要逐一进行检查。
  (2)有组织地向火焰燃烧的相反方向撤退,最好利用平行巷道,迎着新鲜风流绕过灾区进入安全地点。
  (3)如巷道已经充满烟雾,也绝对不可惊慌,不能乱跑,要迅速地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沉着地俯身摸着铁道或铁管有秩序地外撤。
  (4)实在无法撤出时。要尽快在附近找一个蝈室暂时躲避,并把峒室出入口的门关闭,隔断风流,防止有害气体流人。
  (5)要设法及早用电话同地面取得联系,以便救护队救援。
  (6)所有避灾人员必须严守纪律,听从领导人的指挥。
  27.发生矿井火灾时应采取哪些况急措施?
  答:矿井发生火灾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最先发现的人员,在安全和可能的条件下,可直接灭火。
  (2)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说明发火地点等情况。
  (3)设法撤出火区与受威胁区的人员;如通路被阻则就近躲进避灾调室等待援救。调度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救护队并向有关领导汇报,迅速按救灾计划组织抢救,救护队应无营救受害地区的人员。
  28.发生水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答:发生水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l)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当造成地表水进入井下。
  (2)对水文地质情况不清,采掘工作面穿通积水的老空区、含水断层、陷落柱及富水岩层。
  (3)未严格执行探放水制度。
  (4)测量错误或资料不难,使采掘面与水区连通。
  (5)对防治水设施管理不善。如有的水闸门、防水墙质量低劣大量漏水。有的水仓不清理,水泵不维修,透水时起不到排水作用。
  (6)乱采滥挖,破坏了防水隔离煤柱。
  29.井下如何预防水灾?
  答:井下防水措施为“探、放、隔、截、堵”五个字。“探”,就是当掘进工作面接近被淹井巷、老空、溶洞、含水丰富的含水层、河流、湖泊以及遇到透水现象时,要坚持“有疑必读,先探后掘”的原则。“放”,就是探到水源处,有计划地放水。‘嗝”,在地下水源不能很快疏于或暂时不能疏于时,在水源与回采区之间预备一定尺寸的煤柱,使水源与回采区隔开。“截”,在适当地点建闸门和水闸墙,使局部涌水不致波及其他地区。“堵”,通过钻孔用水泥浆液或化学浆液充填胶结水的通路、裂缝或巷道,堵住补给水源。
  30.井下透水时怎样自救?
  答:当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要用最快的方式通知附近地区的工作人员,并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所规定的路线撤出。要沿着上山方向进入上一个水平,然后出并。当人员撤出透水区域后,要立即紧紧关死水闸门,把水流完全隔断,以保证整个矿井的安全。假如出路被水隔断,就要迅速寻找并下位置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方暂时躲避等待援救。同时要敲打水管或轨道,发出呼救信号。透水后特别是老空区的积水突出以后,往往会从积水的空间放出大量有害气体,在避灾中,要注意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
  31.矿井沼气爆炸的条件是什么?
  答:矿井沼气爆炸的必要条件:一是沼气浓度,二是火源,三是足够的氧气。这三者缺一不可。
  (l)沼气浓度:正常情况下,沼气爆炸的下限为5%,上限在16%。所以沼气浓度在5%-16%范围内,遇火则发生爆炸。
  (2)引火温度:沼气的点燃温度为650-7500,所以井下的明火、电弧火花、放炮、自然发火、架线机车火花、甚至铁器撞击,磨擦产生的火花等都可以引燃沼气。严禁携带火柴下井,严禁在井下抽烟。
  (3)当井下空气中氧气含量低于12%时,则沼气运火也不发生爆炸。
  32.瓦斯棋炸后,“二次爆炸”是如何形成的?
  答:瓦斯爆炸后,在爆炸地点,由于空气稀薄,温度急速下降,水蒸气凝结咸水,在爆源附近迅速形成低压区,因而爆炸波又反向冲击。这对巷道的破坏性更大。在低压区迅速积聚瓦斯,如反向冲击的空气中含有足够的瓦斯和氧气,又有引爆火源,就可形成二次爆炸。反向冲击又称回程冲击,遇难人员倒向发生变化,巷道设备的破坏现象发生变化,往往都是由于回程冲击造成的。
  33.矿井瓦斯连续切炸的原因是什么?
  答:由于瓦斯爆炸产生的压力波冲击,可以将采空区或其他地点积存的瓦斯冲出,并使沉积的煤尘飞扬起来,使其浓度达到爆炸范围。由于爆炸火焰传播速度比爆炸波的速度慢,所以当爆炸火焰传到后就形成连续爆炸。
  34.预防瓦斯切炸的技术措施有哪些7
  答:预防瓦斯爆炸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NextPage]

  (l)防止瓦斯积聚。所谓瓦斯积聚是指局部瓦斯浓度超过2%,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为了防止瓦斯积聚,每一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尽量避免出现直巷,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并加强通风系统管理,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安全地处理积聚瓦斯。
  (2)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期引燃的措施是严禁和杜绝一切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热源、防止它的产生或限制其引燃瓦斯的能力。因而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矿灯应完好,否则不得发放,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和维护,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井下供电还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局扇使用风电闭锁。
  (3)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万一发生爆炸,应使灾害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并尽可能减少损失,为此通风系统力求简单,采用并联通风,禁止大串联通风。
  35.怎样处理掘进巷道局部瓦斯积聚?
  答:处理掘进巷道局部瓦斯积聚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隔离法。巷道空项范围较小或顶板裂缝瓦斯涌出压力较低时,可在棚梁上钉木板或笆片,填上黄土捣实,隔绝巷道风流与顶板裂缝。
  (2)分支通风。利用局扇风简或在压风管上接一分岔风周或风管,引出风流,吹散积聚的瓦斯。
  (3)迎风法。风景较大的巷道,可用木板、席子或风掉把风流引到冒顶高处或裂缝处,吹散积聚的瓦斯。
  (4)堵排结合法。先把涌出的瓦斯塔到个别裂隙中,或收集到一个空间,然后用管子引入回风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