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用火管理规定,用火作业要遵循“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1处动火点,实行一点、一证、一人,不得用一张作业许可证进行多点用火。
3、装置进行大、中修时,要将易燃、可燃和有毒物料全部送至装置外的罐区,并加盲板与装置隔绝。
4、进设备内部用火,必须同时遵守《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高处作业用火,必须同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用火作业中,如果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票同时作废并由用监护人收回。
6、一级用火作业由申请用火单位的领导会同施工用火负责人,对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订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员签发批准用火作业许可证。
7、带油、带压、带有其它可燃介质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一般不允许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作为特殊用火处理。
8、用火监护人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要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9、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基准面
10、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1、 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露天高处作业、起吊装作业。
12、 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得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
13、 装有放射同位素的生产场所和施工工地,要划出一定范围的放射防护区,并设置警戒标志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放射区,必要时设专人看护。
14、 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15、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16、 不戴好安全帽,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17、 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
18、 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19、 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20、 严禁在油气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21、 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22、 必须将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系统隔离,防止硫化氢窜入,发生中毒事故。
23、 禁止任何人员在不配备适用的防毒器材的情况下进入可发生硫化氢中毒的区域,并禁止在毒气区内脱掉防毒器材。
24、 在含有硫化氢的油罐、粗汽油罐、轻质污油罐及含酸性气、瓦斯介质的设备上作业时,必须随身带好适用的防毒器材。作业时应有二人同时到现场,并站在上风向,必须坚持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25、 原则上不得进入工业下水道(井)、污水井、密闭容器等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作业时,要办理统一作业许可证,并在有人监护情况下方可进行作业,作业人员一般不超过二人,每人次工作不得超过1小时。
26、 在接触硫化氢有毒气体的作业中,作业人员一旦发生硫化氢中毒,监护人员应立即将中毒人员脱离毒气区,在空气新鲜的毒区上风口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气防站。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时,救(监)护人员必须佩戴好适用的防毒救护器材。
27、 在发生硫化氢泄露且硫化氢浓度不明情况下,必须使用隔离式防毒器材,不得使用过滤式防毒器材。
28、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级安全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
29、 “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0、 “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31、 液化石油气无色透明,具有烃类特殊气味。
32、 在常温下液态的石油气极易挥发,气化后体积能迅速扩大250~350倍,而且比空气重1.5~2.0倍。
33、 液化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一旦遇有高温或火源就有爆炸、燃烧的危险。
34、 液化石油气具有火灾、爆炸、冻伤、中毒等危险特性。
35、 车间空气中硫化氢气体最高容许浓度为10mg/m3;CO最高容许浓度30mg/m3;汽油最高容许浓度100mg/m3;苯最高容许浓度40mg/m3。
36、 根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分贝;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分贝。
37、 我厂火警电话是119。
38、 进入设备前要对设备内气体进行分析,应保证氧含量及可燃气体浓度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 l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39、 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40、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可燃液体的分类,闪点≥
41、 清洗盛装易燃、可燃液体的设备时,不准在同一容器内使用机械和人工两种方法清洗。
42、 在危险爆炸场所,不准穿脱衣服、鞋靴,不准梳头。
43、 燃烧发生必备的三个条件是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44、 工业毒物侵入人体的途径呼吸、食道、皮肤浸入。
45、 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冷却法、化学抑制法、窒息法、隔离法。
46、 着火的一般过程分为初起、发展、猛烈、下降、熄灭五个阶段。
47、 硫化氢是一种无色气体,有臭鸡蛋气味,车间空气中最高允许浓度是10mg/m3。
48、 人体对硫化氢的嗅觉为0.012~0.03mg/m3,远低于引起危害的最低浓度.起初臭味的增强与浓度的升高成正比,但当浓度继续升高时而臭味反而减弱.在高浓度时因很快引起嗅觉疲劳而不能察觉硫化氢的存在,故不能依靠其臭味强烈与否来判断有无硫化氢出现.
49、 车辆进入生产装置、油品罐区及罐区中间道路,必须办理《车辆进装置或罐区许可证》,无证禁止进入。
50、 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四联,一联存放在安环处或车间,一联由监护人持有,一联由用火作业负责人持有,一联存放在作业点所在操作室或岗位。
51、 用火点在装置区
52、 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运行的易燃易爆的生产区域。
53、 高出作业分为:一级高处作业、二级高处作业、三级高处作业、特级高处作业。
54、 监护人应对被监护人的安全负责。
55、 进入塔、罐、容器必须先经置换、通风、并经采样分析合格后,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票,方能进入。
56、 个人防护用具种类很多,接触什么毒物,在什么场合就应该选用相应的防护用具。
57、 进入容器内作业时,正常情况下,每隔4小时分析1次。
58、 在有毒场所作业,特别是进塔、入罐、下井、下沟作业时,除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外,还必须有人监护。
59、 安全分析数据是保证人员安全作业的重要依据。
60、 工作环境(设备、容器、井下、地沟等)氧含量必须达到20%以上、毒害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指标时,方能进行工作。
61、 进入容器作业,在器外须设监护人,监护人必须 监守岗位。
62、 人员进入容器、设备、管道时,事先必须与其他容器、设备、管道进行隔离,防止可燃物 、有毒介质扩散到正在维修的容器中而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63、 安全隔离一定要用加盲板办法,不能用 关闭阀门来代替。
64、 办理火票的过程又是具体落实防火措施的全过程。
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易燃液体、油漆、油棉纱、木材、电石等,必须消除到离
66、 可燃物可分为: 可燃气体(蒸气)、可燃液体、可燃固体三种。
爆炸下限大于(体积比)4%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0.5%为合格。 爆炸下限小于(体积比)4%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 0.2%为合格。
67、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气体,其动火分析合格标准以爆炸下限低的可燃气体为标准。
68、 动火现场必须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监护。
69、 对设备、管道、容器内部动火,还应分析有毒气体含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氧含量 19.5~23.5%(体积比)为合格。
70、 严禁在油气区内用 黑色金属 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71、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作情况及作业人员,有判断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72、 用火监护人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73、 作业单位和设备所在单位不是同一单位时,双方应各出一名监护人。
74、 《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是作业人员安全作业的法律依据。
75、 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规定时间范围,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设备内外的条件可能会发生变化。
76、
77、 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票》。
78、 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79、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识牌,并设专人监护;或采取摘除保险等措施。
80、 作业人员进入设备前,应先拟定紧急状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
81、 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 空气式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 监护联络工作。
82、 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 进如设备作业。
83、 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是进入设备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一年。
84、 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应一天一开,当日有效。全面停车大修期间,作业许可证有效期 三天, 间断作业要重新采样分析。
85、 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一般不安排晚上用火,确属生产需要时,二十点到 次日早八点之间的用火要作为特殊用火处理;
86、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等。
87、 设备的进出口处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88、 进入设备作业一般不得使用 卷扬机、吊车 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环处批准。
89、 当发现用火部位与 动火票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
90、 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停止用火。
91、 用火监护人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
92、 监护用火人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
93、 监护用火人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必须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94、 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七天,一个施工点 一张作业许可证。
95、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96、 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合,严禁进行 高处作业。
97、 梯子不得缺档,不得 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
98、 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99、 因事故或灾害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 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现场主管安全部门与主管领导审批。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 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下一篇:特种作业安全知识竞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