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内容是什么?
事故统计分析的基本程序是:事故资料的统计调查®加工整理®综合分析。三者是紧密相连的整体,是人们认识事故本质的一种重要方法。事故资料的统计调查,是采用各种手段收集事故资料,将大量零星的事故原始资料系统全面地集中起来。事故调查项目,应按事故调查目的设置,如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龄、工种、伤害部位、伤害性质、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致害物、事故类型、事故经济损失、休工天数等。项目的填写方式,可采用数字式、是否式或文字式等。
事故资料的整理,是根据事故统计分析的目的进行恰当分组和进行事故资料的审核、汇总,并根据要求计算有关数值,统计分组。如按行业、事故类型、伤害严重程度、经济损失大小、性别、年龄、工龄、文化程度、时间等进行分组。审核汇总过程,要检查资料的准确性。看资料的内容是否合乎逻辑,指标之间是否相互矛盾,通过计算,检查有无差错。
事故资料的综合分析是将汇总、整理的事故资料及有关数据填入统计表或标上统计图,得出恰当的统计分析结论。
2、怎样建立和使用事故档案?
事故档案是重要的技术档案,是人们研究事故的成果。事故档案对研究事故发生规律,防止发生事故有重要作用;可作为职工安全教育的素材;可为科研部门和大专院校提供研究的资料;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事故档案,应当是各种类型事故的档案,包括轻伤、重伤、死亡事故的档案,未遂事故的档案和经济损失事故的档案等。
事故档案应长期保存,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为一切研究事故的人服务。
事故档案应在事故结案后归档。内容包括:
(1)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副主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3、什么是事故统计分析?
事故统计分析就是运行数理统计方法,对大量的事故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从中揭示出事故发生的某些必然规律,为防止事故指明方向。
事故统计分析是建立在完善的事故调查、登记、建档基础上的,也就是说,是依赖于事故资料的完善和齐备。然而,这些完备的事故资料,只不过是一件件独立的偶然事件的客观反映,并无规律可言。但是,通过对大量的、偶然发生的事故进行综合分析,就可以从中找出必然的规律和总的趋势,从而达到能对事故进行预测和预防的目的。
事故统计分析是事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该项工作,能及时掌握准确的统计资料,如实反映企业的安全状况和事故发展趋势,为各级领导决策,指导安全生产,制订计划提供依据。
4、怎样制定事故防范措施?
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议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它是根据事故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既要考虑技术的、经济的可行性,又要注重其有效性、可靠性;既要考虑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又要考虑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既要注重设计、制造等技术性措施,更要注意管理、教育、培训r等其它措施。防范措施不能一劳永逸,要随生产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进行科学研究,特别是对尚未认识的危险因素的科学。
5、伤亡事故统计中还有哪些统计指标?
除伤亡事故的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外,国家标准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还规定了以下6中伤亡事故统计指标:
千人死亡率;
千人重伤率;
百万工时伤害率;
伤害严重率;
伤害平均严重率;
按产品的产量计算的死亡率(百万吨死亡率和万立方米木材死亡率);
6、什么是事故原点?
事故原点就是构成事故的最初起点。也就是事故隐患转化为事故的具有初始性突变特征的,与事故发展过程有直接因果联系的点。如火灾事故的第一起火点,爆炸事故的第一起爆点,车辆伤害事故的第一接触点等。
事故原点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事故原点是从事故隐患转化为事故的具有突变持证的点。
(2)事故原点是从事故隐患转化为事故的具有初始性的
(3)事故原点是在事故发展过程中与事故后果有直接因果联系的点。
劳动生产过程发生的事故,是通过患在事故原点处转化而成的。事故原点次激发,使事故隐患存在于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
事故调查中,必须先查清和验证事故原点的位置,然后才能对事故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在简单的事故中,如冲床断指,发生事故的人机接触部位即是事故原点,也是事故的终点。但对比较复杂的大事故来说,不首先查到事故原点,事故调查就很难深入下去。如果在事故原点没确定就对事故原因作结论,其结果必是错误的,所采取的措施也是无针对性的。
7、怎样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伤亡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惩前毖后、依法办事的精神进行处理。
首先,由事故调查组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重大责任事故罪、交通肇事罪、违反危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玩忽职守罪等。
其次,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很、谎报、故意迟报,或故意破坏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和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循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同样要受到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8、怎样进行事故责任分析?
事故责任分析就是分析造成事故原因的责任,确定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者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其中包括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其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为直接责任者。造成不安全状态的人和有不安全行为的人都可能是直接责任者。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为领导责任者。一般从间接原因确定领导责任。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为主要责任者。
确定事故责任者的原则是:
下述原因造成的事故,应首先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1)工人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
(3)安全措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4)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
(5)对事故熟视无睹,不采取措施,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致使重复发生同类事故;
(6)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下述原因造成的事故,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玩忽职守;
(3)擅自开动机器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
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操作者身上,但事故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也有多层次的间接原因,尤其是安全管理上的原因,要着重考虑领导原因。在主要责任者中,可能是操作者,也可能是领导责任者。
9、为什么要分清事故性质?
分清事故性质,主要是划清事故的界限,弄清事故是属于责任事故、自然事故,还是有意破坏。为领导机构对人的处理提供依据。
责任事故是由于人的失误或失职造成的非预谋性事故;自然事故是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事故;有意破坏则是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件。
在事故原点和事故原因查证落实以后,就可以对事故性质进行分析。无论哪类性质的事故,都要对事故隐患的形成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明确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从中确定主要原因,明确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以及主要责任者。以便吸取事故教训,改进工作,防止发生类似事故。
10、事故处理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在事故调查结束后,就要进行事故处理工作。其中包括确定事故的性质;对属于责任事故进行责任分析,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制订防范措施;建立事故档案等四项工作。
这些工作的结果是整个事故调查的成果。它关系着“四不放过”原则能否真正落实的问题,即广大职工能否从中受到教育,事故能否得到有效遏止的问题。
11、事故分析应包括哪些内容?
事故分析是在事故调查取得确凿证据基础上进行的。按照GB6442—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要求,事故分析包括:受伤部位、受伤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的分析。其中,受伤部位是指按人体解剖学划分的受伤害的身体位置。如我们习惯上说的头部创伤应称之为颅脑创伤、眼部创伤或面颌创伤。
受伤性质是指从医学角度确定的受伤类型,如割伤、扭伤、烧伤等。如果事故造成多种伤害、可称“多伤害”。
致害物是指直接引起伤害的物体或物质。在两种以上物体撞击时,选运动的物体为致害物;若物体都是静止的,选最后接触的物体。如,人从脚手架上坠落,碰到几次物体落到地面,地面是致害物。
起因物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就是事故原点中的物质因素。
不安全状态指直接形成或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包括设备、设施、机械、工具及作业环境潜在的危险因素。
不安全行为指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违章、违纪行为。它是事故的激发条件。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
13、怎样进行事故前劳动生产情况的调查?
首先应明确调查的对象和内容。它是通过向各方面有关人员调查事故前事故隐患的存在状态和形成的原因。并与现场勘查所提供的物证进行核实。因此,调查对象应包括:
(1)劳动生产过程中人员活动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
(2)劳动生产的状况,原材料、制品、成品的存在状态,工艺条件和操作情况,技术规定和管理制度等;
(3)劳动生产过程所在的区域环境和自然条件,如晴、雨、风向、温湿度等,以及有关的外界因素;
(4)劳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判断处理情况;
(5)有关人员的工作状态和思想变化等。
调查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待调查物证弄清事故隐患之后,根据事故原点和事故原因,进一步查证管理缺陷。在确认事故性质是责任事故时,再进行责任分析和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关于调查的方式与时机:
凡是与形成事故隐患有关的人员和发生事故时在场的人员,以及事故的目击者、报警者都在调查之列。要注意他们之间的正常与不正常的交往关系,他们对调查分析事故的心理状态,以及他们向调查人员提供事故线索的态度。要特别警惕那些急于恢复生产,对事故现场进行破坏的人。
事故前劳动生产情况调查应比现场勘查早一步进行,一则可安定民心,二则可通过群众控制某些人的不轨行为。
14、 怎样组织事故现场的勘查工作?
事故现场勘查的前提是保护好事故现场。事故现场是保持着事故原始状态的事故地点,包括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和与事故有关联的场所。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关闭事故现场。除抢救工作外,无关人员不得入内。禁止任意移动或改变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只有保持了原始状态的事故现场,现场勘查工作才有实际意义。在事故原点和事故原因未完全确定之前,事故现场不能废除,也不能开放。
事故现场勘查步骤如下:
(1)明确事故现场勘查工作的任务
现场勘查,首先是查明事故的破坏情况,包括物质损失情况,防范措施的功能和破坏情况,人员伤害情况等。其次是发现或提取确定事故原点和事故原因的物证,以证明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再就是根据从勘查中收集到的各种技术资料,为研究新的防范措施提供依据。在现场勘查中,不但要注意那些明显的事故痕迹,还要注意那些潜在的因素,使事故为促进生产力发展服务。
(2)现场勘查的准备
工厂安全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做好勘查准备。首先要准备好勘查测绘使用的工具仪器、照相器材、各种量具、方位计、检验材料等,放入事故勘查专用箱内备用。其次要准备与现实情况相符的各种图纸资料,如工厂总平面图、工房结构图、工艺流程图、设备结构图、安装图、地下工程分布回等。另外,平时还应注意事故调查人员的培养,以便发生事故时,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3)实地勘查
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划定事故现场的范围;制定勘查计划,并对事故现场的全貌和重点部位进行拍照和测绘。然后,按事故调查程序,从现场中发现和提取可供证明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各种物证。首要的是查证事故原点的位置,在初步确定事故原点之后,再查证事故原点处事故隐患转化为事故的原因(即第一次激发)和造成事故扩大蔓延的原因(即第二次激发)。事故原点和事故原因,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模拟试验,经验证,明确无误后才能最后确定。
(4)勘查记录
随着现场勘查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场的原始状态被逐步破坏。有些比较复杂的事故现场,在初查时认为是无关紧要之处,到后来才确认为是关键所在的情况,是常有的。因此,为了保存记忆,在勘查现场时要做好记录和照相或录像,把现场提供的各种物证和信息贮存起来,以备使用。
15、事故调查有什么要求?
事故调查,首先要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要求。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们违背了劳动生产过程的客观规律的结果,但事故本身的发生发展过程却是按照它的必然规律进行的,因此,事故调查也就是人们对事故的发生发展过程的认识和总结。
事故调查要实事求是,一切结论都应在调查和验证基础上产生。事故现场存在的一切物证,是事故发生发展过程的客观显示和对空间作用的积累。调查人员必须按事故现场的实际进行调查,提取物证,按物证作出事故结论。因此,调查人员不能怀有偏见,先入为主,而应随着事故调查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正和提高自己的主观认识。
事故调查工作的进展速度和质量,因参与调查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而异。因此,调查人员必须掌握事故调查技术,懂得产品性能、工艺条件、设备结构、操作技术等科学知识,才能圆满完成这一任务。
16、为什么要进行事故调查?
国务院要求:发生事故要“四不放过”,即事故的原因没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其目的就是要通过事故教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类似事故。“四不放过”的关键是查清事故原因,事故原因查不清,就难于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就不能有效地采取防范措施。只有把事故调查清楚,才能产生可供使用的防止事故资料
17、怎样对未遂事故、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进行登记管理?
未遂事故是指,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侥幸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爆炸事故包括物理性或化学性爆炸事故。凡是发生爆炸现象,不论人员伤亡与否和财产损失多少,均称爆炸事故。
火灾事故是指企业内部发生的着火事件,不论其火势大小,伤亡人员与否,财物损失多少,均按火灾事故处理。
18、怎样对管理或操作失误进行登记管理?
管理或操作失误是指未按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管理或操作的行为。如计划、指令、规定等管理失误和直接操作者的行为失误等。用“管理失误报告单”实现管理。
19、怎样进行设备故障的登记管理?
设备故障是指物质条件方面未能达到设计规定的要求的状态。如设备、设施、机械、工具等产生的故障。对这种故障的管理,主要是了解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故障出现情况和故障技术状态、发生故障原因及对安全的影响和危害,明确责任者,由安技部门给出处理意见,交厂事故管理人员处理。
20、事故管理应包括那些内容?
这里所说的事故管理是指一切与劳动安全卫生有关的事故。企业的事故管理应从防微杜渐做起,全面防止事故的发生。其管理对象应包括:设备故障、管理或操作失误、未遂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伤亡事故。
21、什么是事故管理,事故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事故管理就是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研究、报告、处理、统计和档案管理等事故发生后的一系列工作的总体。
事故管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有些工作要求有很高的技术性和严格的政策性。搞好事故管理,对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止重复事故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根据国内多年来事故管理的经验,其目的可概括以下几点:
(1)从事故的调查研究、统计报告和数据分析中掌握事故的发生情况、原因和规律,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有的放矢地采取避免事故的对策,达到“吃一堑,长一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目的。
(2)通过事故管理,为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
(3)通过年事故管理,可以使广大职工受到深刻的安全教育,吸取教训,提高遵纪守法的安全自觉性,使企业管理人员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自己应负的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通过事故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可以反映一个企业、一个系统或一个地区的安全生产的成绩,找到与同类企业、系统或地区的差距。统计数字是检验其安全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志。
(5)通过事故的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可以为领导机构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本系统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并作出正确决策,有利于监察、监督和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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