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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样题(8)

2004-03-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序号

题目

答案

1

某造纸厂要购买锅炉,经向有关部门报批,已被批准购买。为了保证所购买锅炉的质量与安全,为此,厂领导专门指派小吴拟订锅炉选购审查要求,但小吴感到很棘手,请你帮小吴拟订锅炉选购审查的要求。

锅炉选购审查:

    选购锅炉必须审查制造厂家是否是国家定点锅炉制造厂;设计图纸是否经有关部门审查备案;产品出厂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安全检验合格证书。

    设计锅炉应遵守锅炉有关的安全规程和技术文件要求,材质应合格,结构应合理,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耐久性好。

    锅炉制造仅限于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厂,未经批准不得自制。要按许可的级别和设计图施工。锅炉制造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制造缺陷有:焊接质量不良,如未焊透、气孔、夹渣、焊缝裂纹等,可引起缺陷周边产生较大的局部应力,使受压元件产生裂纹;焊接时存在残余应力,使局部地方产生裂纹,加剧腐蚀破坏和疲劳破坏;几何形状不连续等。因此,制造中要严格执行原材料、工艺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确保质量。

2

某化工企业从西方某先进国家引进的加氢装置,带有9只安全阀。该化工企业根据我国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提出对9只安全阀进行重检,但对方不同意,理由是出厂前均经检验合格,重检没有必要。企业据理力争,终于迫使对方同意重检,但对方提出重检时要派出代表在现场。该化工企业委托某压力容器检验站对9只安全阀进行重检验收。经检验发现,该批安全阀有7只不合格,在场的外国代表在事实面前也不得不承认这7只安全阀不合格,最后外方委托我方将这7只安全阀全部修复合格后,才安装使用。

请分析安全阀安装使用的有关安全要求规定。

安全阀的安全要求:

    ①安全阀应有金属铭牌,垂直安装,并尽可能装在锅筒或集箱的最高位置;在安全阀和锅筒之间严禁装有阀门或取用蒸汽的管路,以防安全阀所受的压力与实际工作压力有较大的差别,而起不到安全阀的作用。

    ②安全阀的总排汽能力,必须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并保证在锅筒和过热器所有安全阀开启后, 锅炉内的蒸汽压力上升幅度不超过设计压力的1.1倍。

    ③安全阀必须配有以下装置:杠杆式安全阀须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静重式安全阀须有防止重片飞脱装置;弹簧式安全阀要有提升把手和防止随意拧动调整螺钉的装置。

    ④安全阀应装设排汽管,其截面积至少为安全阀总截面积的2倍,并直通室外。排气管下方应有接至安全地点的泄水管。在排气管和泄水管上均不许装设任何阀门。

    ⑤安全阀应按规定的开启压力进行调整和校验,校验好的安全阀应加锁或铅封,校验的开启压力、起座压力、回座压力等校验结果应建档。新装、移装、长期停用和检修后的安全阀都必须校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阀每年应校验一次。

    ⑥应定期(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安全阀作手动或自动的放汽,以防阀芯与阀座粘连。

3

2000年5月21日凌晨,北京市朝阳区北皋乡某酒楼发生茶炉爆炸,炸飞的茶炉冲破屋顶,将两条10千伏高压线砸断,造成该地区局部停电,幸未伤人。经调查发现,爆炸原因是使用单位违反规定,在茶炉出口管路上安装了阀门,把茶炉当成气炉使用,用于蒸饭、洗浴、烧水,致使锅炉承压运行发生爆炸事故。请分析事故原因以及对常压热水锅炉使用的规定要求。

答题思路:

本案例中,酒楼将常压的茶炉出口管路上安装了阀门,使茶炉变成承压的气炉,而茶炉的材料技术要求远远低于承压的气炉,当茶炉材料承受不了运行时的压力时,发生爆炸就不足为奇了。

常压热水锅炉是指锅炉本体开孔或者用连通管与大气相通,即在大气环境下运行,承受的压力为零的锅炉。正常情况下,就像人们日常生活中用来烧开水的水壶一样,当水被加热至沸点变成蒸汽时,蒸汽的体积是水的1000倍以上。由于有壶嘴与大气相通,壶内压力与大气压一致,即压力为零,绝对不会发生爆炸。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迅速增多,对各种小型锅炉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由于一些业主不懂有关安全知识,有的将小型锅炉超压使用,有的擅自将茶炉等常压锅炉改成承压锅炉。承压锅炉和常压锅炉在材料、设计和安装等方面的要求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人为将常压锅炉通向大气的通道堵塞,改装成承压锅炉使用,发生事故则是必然的了。

该规定明确了小型和常压锅炉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并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7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小型和常压锅炉的制造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生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安装、销售和使用未取得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小型和常压锅炉;小型和常压锅炉的设计文件,应经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其安装、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关工作;在安装锅炉前,安装单位应携带有关资料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完毕后,应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委托的代表参加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后,锅炉使用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锅炉登记手续,并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另外,常压锅炉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必须确保在运行中不承受压力。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的结构和安装系统管路、阀门。常压锅炉严禁改作承压锅炉使用。

4

1997年11月,山西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矿山救护队下井寻救遇难矿工。救护队员背着专用的氧气瓶,嘴里紧紧卡住吸气管,用专用夹子夹住鼻子。不料,在前进搜索中一位队员的鼻夹子掉了下来,一头栽倒在地。另一位队员立即弯腰去抢救,他的鼻夹子也突然滑落。两位救护队员均因此中毒身亡。保护人们安全的产品竟成了杀人元凶。请说明对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质量的要求。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救护队员所用的鼻夹子质量低劣。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防护用品。在当前还不能完全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的情况下,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是保证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惟一手段,因此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保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国家对这类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目前,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头防护类;吸呼器官防护类;眼、面防护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护服装类;手、足防护类;防坠落类。使用单位购买的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单位的安技部门应对此类产品进行验收。使用单位还应建立定期检验制度,不合格的或失效的防护用品,一律报废不准使用。只有切实把好生产、销售和使用关,才能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

5

某市在一次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中发现,一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一批出口任务,职工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0-12小时,而且每星期只有一天的休息日,平时每周工作时间超过了60小时,有时甚至达到70小时。该企业延长工作时间从未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带有强制性,并且不按规定支付任何加班工资。厂长认为,厂里的生产任务紧,如果不延长工作时间,根本完不成合同任务;若多支付工资,企业就赚不到钱,无法生存。这种以生产任务紧,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做法合法吗?

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国家工时制度规定,侵犯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的案例。

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这是我国自1997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工时制度。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特殊企业外,都应严格遵守这一工时制度。企业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主要指紧急生产任务,如不按时完成,势必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职工的收入。

二是必须与工会协商。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时,应当把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人数、时间长短等向工会说明,征得工会的同意。如果工会认为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充分,就可以同意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认为延长工作时间的理由不充分,也可以不同意延长工作时间。

三是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企业决定延长工作时间时,还应该与劳动者协商。因为延长工作时间,就要占用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必须与劳动者协商才行。也就是说,延长工作时间必须是劳动者自愿,不得强迫。

四是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即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五是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即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本案例中,该企业既未与工会协商,又未与劳动者协商,强制性地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且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不支付任何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并加发加班工资报酬的25%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