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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矿安全数字报告

2004-07-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全国煤矿事故情况
    2003年,全国煤炭产量是17.3亿吨,煤矿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4143起,死亡6434人,同比分别下降7.9%和8.0%。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86起,死亡1257人,同比分别下降10.9%和11.7%;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44起,死亡701人,同比分别下降6.4%和6.5%;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7起,死亡360人,同比分别下降22.2%和13.7%。
一、国有重点煤矿
    国有重点煤矿2003年产煤8.3亿吨,发生伤亡事故531起,死亡892人,同比分别下降17.0%和1.3%。 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29起,死亡151人,同比分别上升3.6%和7.1%;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9起,死亡133人,同比分别上升28.6%和12.7%;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3起,死亡176人,同比分别上升200.0%和41.9%。
二、国有地方煤矿
    国有地方煤矿2003年产煤2.9亿吨,发生事故607起,死亡881人,同比分别下降10.5%和 13.9%。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35起,死亡134人,同比分别上升2.9%和下降6.3%。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6起,死亡110人,同比分别上升20.0%和14.6%。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43人,同比分别下降66.7%和 58.7%。
三、乡镇煤矿
    乡镇煤矿2003年产煤6.1亿吨,发生事故3005起,死亡4661人,同比分别下降5.4%和8.0%。 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 222起,死亡972人,同比分别下降14.3%和14.7%; 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29起,死亡458人,同比下降17.1%和14.6%;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3起,死亡141人,同比分别下降40.0%和25.4%。

全国煤矿事故特点
一、煤矿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下降
    2003年,在煤炭产量同比增长14.8%的情况下,全国煤矿伤亡事故同比减少353起、561人,分别下降7.9%、8.0%。其中,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发生286起,死亡1257人,同比减少35起、166人,分别下降10.9%、11.7%;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发生44起,死亡701人,同比减少3起、49人,分别下降6.4%、6.5%;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发生7起,死亡360人,同比减少2起、57人,分别下降22.2%、13.7%。
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
    全国煤矿生产百万吨死亡率3.71,同比下降26.2%。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1.07,同比下降15.4%;国有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3.0%,同比下降22.9%;乡镇个体煤矿百万吨死亡率7.61,同比下降37.2%。
三、煤矿瓦斯事故下降
    煤矿瓦斯事故发生584起,死亡2061人,同比减少57起、236人,分别下降8.9%、10.3%。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瓦斯事故33起,死亡766人,同比减少6起、86人,分别下降15.4%、10.1%。
    电器夫爆引起瓦斯爆炸事故是主要因素。瓦斯爆炸事故中因电器失爆发生事故180起,死亡1002人,占瓦斯爆炸事故的起数和人数的89.1%和82.1%。
四、顶板事故上升
    煤矿顶板事故发生2140起,死亡2455人,同比分别上升3.8%和1.2%。 其中,冒顶事故2115起,死亡2434人,片帮事故起数9起,死亡9人,支架伤人事故起数16起,死亡12人。
五、运输、水害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上升
    运输事故发生531起,死亡570人,同比分别下降1.5%和上升7.1%,其中,跑车事故发生184起,死亡228人;轨道事故发生88起,死亡83人;墩罐事故发生43起,死亡59人。
    水害事故发生137起,死亡551人,同比分别下降14.4%和上升8.3%。10人以上水害事故发生14起,死亡231人,同比分别上升55.6%和77.7%。水害事故中:透水老空事故发生71起,死亡282人;穿透地质水事故63起,死亡228人;透地面水事故发生3起,死亡41人。
六、农民工、合同工和临时工是事故易发人群
    2003年煤矿事故死亡人中。正式工132人;合同工2396人;临时工1628人;农民工2269人;外阜工9人。
七、“三违”事故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违”事故共发生2539起,死亡4102人,占全国煤矿事故总死亡起数的61.3%和总死亡人数的63.8%;其中,乡镇煤矿发生1917起,死亡2866人,占“三违”事故起数和人数的75.5%、 69.9% 。
八、5年工龄以下的职工是事故发生的主体
    5年工龄以下的职工是事故发生的主体,占煤矿死亡总人数的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