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9起,死亡503人,同比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42人。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 发生5起,死亡291人,同比减少2起、53人。其中:
煤矿企业 发生4起,死亡254人,同比减少2起、55人;
烟花爆竹 发生1起,死亡37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
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 发生1起,死亡54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1人;
道路交通 发生1起,死亡5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8人;
水上交通 发生2起,死亡和失踪108人,同比增加1起、56人。
(二)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特大事故103起,死亡1484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59人。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 发生43起,死亡613人,同比减少4起、110人。其中:
煤矿企业 发生28起,死亡417人,同比减少10起、170人;
金属与非金属矿 发生3起,死亡36人,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
建筑业 发生2起,死亡33人,同比减少3起、43人;
危险化学品 发生1起,死亡11人,同比增加1起、11人;
烟花爆竹 发生6起,死亡75人,同比增加5起、61人;
工商贸其它 发生3起,死亡41人,同比增加2起、31人;
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 发生2起,死亡29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
道路交通 发生49起,死亡744人,同比增加7起、117人;
水上交通 发生2起,死亡2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4人;
渔业船舶(含其它船舶)发生7起,死亡和失踪78人,同比减少3起、40人;
铁路运输、民航飞行 未发生特大事故,同比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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