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0起,死亡536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24人。其中:
煤矿企业 发生5起,死亡287人,同比减少2起、73人;
烟花爆竹 发生1起,死亡37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
火灾(不含森林草原) 发生1起,死亡54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1人;
道路交通 发生1起,死亡5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8人;
水上交通 发生2起,死亡和失踪108人,同比增加1起、56人。
(二)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特大事故107起,死亡1549人,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减少40人。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 发生45起,死亡648人,同比减少4起、101人。其中:
煤矿企业 发生30起,死亡452人,同比减少9起、150人;
金属与非金属矿 发生3起,死亡3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1人;
建筑企业 发生2起,死亡33人,同比减少3起、43人;
危险化学品 发生1起,死亡1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
烟花爆竹 发生6起,死亡75人,同比增加5起、61人;
工商贸其它 发生3起,死亡41人,同比增加3起、41人。
火灾(不含森林草原) 发生2起,死亡29人,同比减少1起、22人;
道路交通 发生47起,死亡704人,同比增加10起、150人;
水上交通(含渔业船舶) 发生13起,死亡168人,同比减少4起、67人;
铁路运输、民航飞行 未发生特大事故,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