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5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3558起,死亡608人,同比分别减少1543起和179人,下降30.2%和22.7%。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事故3起,死亡19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和11人,下降57.1%和36.7%。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事故1起,死亡1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特大事故。
1-5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5873起,死亡3300人,同比分别减少3256起和465人,下降11.2%和12.4%;死亡人数达到控制指标进度要求。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事故21起,死亡(失踪)110人,同比分别下降43.2%和38.5%。其中: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18起,死亡78人,同比分别下降50%和50.6%;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特大事故3起,死亡(失踪)32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11人。
——分行业事故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本月发生2751起,死亡522人,同比分别下降28.3%和21.3%。累计发生16474起,死亡2878人,同比分别下降16.6%和11.3%。
火灾事故:本月发生720起,无人员死亡,同比起数下降37.0%。累计发生8938起,死亡20人,同比,起数上升0.8%,死亡人数下降76.5%。
沿海水运事故:本月发生2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减少3起,死亡人数持平。累计发生4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减少9起和17人。
铁路路外事故:本月发生49起,死亡36人,同比分别下降7.5%和2.7%。累计发生232起,死亡185人,同比分别下降10.4%和10.6%。
渔业事故:本月发生3起,失踪2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和7人。累计发生17起,失踪10人,同比,起数增加5起,失踪减少4人。
烟花爆竹事故:本月没有发生事故。累计发生1起,死亡(失踪)1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增加9人。
森林火灾事故:本月没有发生事故。累计发生44起,同比上升12.8%,无人员伤亡。
工矿商贸(非煤)企业事故:本月发生30起,死亡46人,同比分别减少20起和15人。累计发生137起,死亡169人,同比,起数下降12.2%,死亡人数持平。
煤矿事故:本月发生3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和6人。累计发生26起,死亡25人,同比分别增加7起和2人。
其他行业没有发生事故。
——分地区事故情况
5月份,各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下降的有: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威海、莱芜、临沂、聊城、滨州、菏泽13个市,全面上升的有:枣庄市。死亡人数上升的有:枣庄、日照、德州3个市。
1-5月份,各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全面下降的有: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临沂、滨州、菏泽12个市,全面上升的有:济南、德州2个市。死亡人数上升的有:济南、淄博、德州3个市,同比分别上升10.4%、8.2%和6.8%。
——重特大事故情况
5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事故3起,死亡19人,全部是工矿商贸(非煤)企业事故。
1-5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事故21起,死亡(失踪)110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56人;烟花爆竹事故1起,死亡(失踪)10人;工矿商贸(非煤)企业事故8起,死亡40人;煤矿事故1起,死亡4人。
1-5月份,重特大事故上升的有:淄博、泰安、临沂、莱芜4个市;持平的有:济宁、聊城2个市;下降的有:济南、青岛、威海、滨州4个市;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有: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日照、莱芜、菏泽7个市;发生特大事故的有:泰安、滨州、临沂3个市,各发生1起。
——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情况
1-5月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控制指标进度要求的有:道路交通、消防火灾、水上交通、铁路行车、铁路路外、渔业、森林火灾、民航飞行8个行业;未达到控制指标进度要求的有:工矿商贸(非煤)、煤矿、烟花爆竹3个行业。
1-5月份,各市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控制指标进度要求的有: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日照、莱芜、临沂、滨州、菏泽11个市;未达到控制指标进度要求的有:济南、淄博、枣庄、泰安、德州、聊城6个市。
二、工矿商贸(非煤矿)企业事故情况
非煤矿山。本月发生2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减少2起和1人。累计发生23起,死亡30人,同比增加6起和10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增加1人。
胜利油田。本月发生2起,无人员死亡。累计发生1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减少6人。
石油化工企业。本月发生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和3人。累计发生9起,死亡17人,同比,起数减少2起,死亡增加3人。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5人。
电力企业。本月没有发生事故。累计发生3起,死亡4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机械企业。本月发生4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3起和2人。累计发生22起,死亡2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增加2人。
冶金企业。本月发生1起,死亡1人,同比持平。累计发生6起,死亡5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1人。
轻工企业。本月发生5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和12人。累计发生13起,死亡31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增加16人。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8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和2人;特大事故1起,死亡11人,去年同期未发生特大事故。
纺织企业。本月没有发生事故。累计发生2起,死亡2人,同比持平。
医药企业。本月发生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无事故。累计发生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增加1人。
建材企业。本月发生5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减少2人。累计发生11起,死亡12人,同比分别减少7起和9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5人,去年同期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贸易餐饮企业。本月没有发生事故。累计发生2起,死亡3人,同比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持平。
建筑企业。本月发生7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减少7起和10人。累计发生27起,死亡35人,同比分别减少4起和8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减少3起和16人。
其他(含公路、水运、电信等)。本月发生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6起和6人。累计发生7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和10人。
三、事故发生的主要特点
今年1-5月份,全省事故总量全面下降,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大部分市和行业的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控制指标进度要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上比较稳定。但是,特大安全事故多发,特别是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重特大事故多发,形势依然严峻,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多发。2月27日,邹平县青阳镇国泰花炮厂发生特大烟花爆竹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4月18日,莒南县岭泉镇一村民在家中非法制作烟花爆竹时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4月22日,曹县常乐集乡发生一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
二是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2月24日,泰安市宁阳县境内,淄博市所属一辆客车与一辆货车相撞后,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人死亡,20多人受伤。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占全省重特大事故的52.4%。
三是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1-5月份,全省共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3起,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事故2起,使用单位事故1起。3月22日,淄博市淄川区富兴化工厂发生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4月20日,德州市平原县永恒橡胶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7人受伤。5月11日,莒南县阜丰发酵有限公司酒精储罐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5人受伤。
四是非法生产造成的重特大事故多发。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中,有2起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1起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1起重大建筑施工事故是由非法生产和施工造成的。
五是煤矿、非煤矿山、轻工行业事故多发。1至5月份,这3个行业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增加了2人、10人和16人,上升8.7%、50%和106.7%。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发生重大事故各1起,轻工行业发生特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2起。
四、措施建议
今年以来,非法生产造成的重特大事故多发。一些个人或单位没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就开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一些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经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批准就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意识十分缺乏,安全措施没有保障,导致重特大事故多发。建议:在各级政府和安委会的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监督检查行动机制,成立联合执法行动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工商、公安、质监、安监等有关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和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打击力度,从严处理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参与者,严防非法生产经营酿成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