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7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80.36万起,死亡136755人,同比分别下降16.22%和0.23%。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梁嘉琨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重特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去年四季度以来,接连发生多起特别重大的恶性事故(包括两起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和包头空难),在国内外造成严重影响。
根据安全监管局最新统计,2004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至29人的特大事故115起,死亡1670人,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8%;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4起,死亡860人,死亡人数下降3.61%。
2004年,道路交通事故继续成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头号杀手”。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万多起,死亡10.7万人;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639起,死亡6027人;民航飞行事故4起,死亡61人。
梁嘉琨表示,2005年,安全监管局将落实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问责制;加快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标准;督促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加强内部管理;狠抓煤矿瓦斯防治和安全条件的改善,安全状况不达标的矿井一律停产整顿;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
梁嘉琨说,2005年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是:力争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比2004年下降2%,其中煤矿企业下降3%。煤矿企业消灭百人以上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幅度比2004年降低1.5个百分点。全国特大事故起数比2004年下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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