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狠抓“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期间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深化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季度,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7991起,死亡18501人,同比减少17163起、1530人,分别下降14.9%和7.6%。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1406起、死亡1779人,同比减少542起、478人,分别下降27.8%和21.2%。工矿商贸领域中,煤矿发生307起、死亡509人,同比减少55起、75人,分别下降15.2%和12.8%。
(一)较大事故情况
全国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466起,死亡1847人,同比增加23起、44人,分别上升5.2%和2.4%。其中:工矿商贸领域 发生68起,死亡299人,同比减少16起、52人,分别下降19.0%和14.8%。工矿商贸领域中,煤矿 发生26起,死亡120人,同比增加5起、15人,分别上升23.8%和14.3%。
(二)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重大事故15起,死亡202人,同比减少10起、157人,分别下降40.0%和43.7%。其中:
煤矿 发生1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7起、106人;
建筑施工 发生2起,死亡23人,同比增加1起、13人;
烟花爆竹 发生1起,死亡13人,同比增加1起、13人;
火灾 发生1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1起、11人;
道路交通 发生9起,死亡128人,同比减少1起、19人;
水上交通 发生1起,死亡10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6人;
铁路交通 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18人;
乡镇船舶 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同比减少2起、23人。
(三)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78人,同比增加1起、78人。这一起事故发生在煤矿,即“2.22”山西焦煤集团屯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及特点
(一)事故总量下降
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97991起,死亡18501人,同比减少17163起、1530人,分别下降14.9%和7.6%。其中:煤矿事故307起,死亡509人,同比减少55起、75人,分别下降15.2%和12.8%。
(二)重特大事故下降
全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6起,死亡280人,同比减少9起、79人,分别下降36.0%和22.0%。其中:发生重大事故15起,死亡202人,同比减少10起、157人,分别下降40.0%和43.7%。
(三)大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下降
煤矿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4%和5.8%;金属与非金属矿同比分别下降23.1%和11.1%;建筑施工同比分别下降28.6%和1.3%;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31.3%;火灾较大以上事故同比分别下降24.1%和29.5%;水上交通同比分别下降22.2%和22.0%;铁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3.6%;渔业船舶同比分别下降41.7%和47.9%;农业机械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同比分别减少2起、7人;民航没有发生飞行事故,同比持平。
(四)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
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新疆兵团等20个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有27个单位的工矿商贸领域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五)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较好
一季度,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20.6%,在控制考核指标进度目标(25.0%,下同)以内。
全国除烟花爆竹、火灾以外,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28个单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占87.5%。
在全国28个产煤统计单位中,有25个单位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占89.3%。
三、主要问题
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形势虽然总体稳定,但部分行业(领域)重大事故和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较大事故上升
全国较大事故发生466起,死亡1847人,同比增加23起、44人,分别上升5.2%和2.4%。其中:煤矿分别上升23.8%和14.3%;烟花爆竹分别上升33.3%和21.4%;道路交通分别上升16.7%和13.9%;铁路交通分别上升100%和30.0%。
(二)中央企业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
中央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6起,死亡42人。其中: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2起,中国五矿集团公司1起,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1起,中国盐业总公司1起,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起。特别是:3月11日,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第24局沪宁城际铁路工程,在江苏省镇江市吕城镇惠济村工地的施工人员租住的房屋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20人受伤;3月23日,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所属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在建年产45万吨合成氨/80万吨尿素造粒塔施工工地高约85米的施工台板垮塌,造成12人死亡。
(三)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
一季度,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导致的较大以上事故82起,占较大以上事故的18.9%。其中重大事故发生12起,占今年以来全国重大事故总数的80.0%。在这82起事故中,工矿商贸21起,占25.6%;道路交通57起,占69.5%。
(四)较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
一季度,全国共发生较大涉险事故10起,涉及煤矿、尾矿库、水库、建筑施工、化工企业、危险品运输、消防火灾等行业(领域),有400多名群众涉险和被疏散,30余人受伤,部分农田被淹,特别是2月5日湖北省武汉市汉正街源祥大楼发生火灾事故、2月9日中央电视台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火灾事故,分别导致10多人受伤、1名消防战士牺牲,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