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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国特别重大事故大盘点

2004-02-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消息,2003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4起,死亡825人,同比增加2起、死亡增加201人。在这14起特别重大事故中,煤矿7起、死亡360人;非煤矿山1起、死亡243人;烟花爆竹2起、死亡73人;消防火灾1起、死亡33人;道路交通2起、死亡64人;水上交通1起、死亡52人。

  黑龙江宝兴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1月11日清晨4时40分,黑龙江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煤矿距离地面1700米处的作业层发生瓦斯爆炸。爆炸发生时共有36名工人在井下作业,除2人生还外,其余34人全部遇难。在事故发生前的2时16分到3时35分之间的70多分钟里,煤矿安全监测系统记录了10次瓦斯报警,其中,最严重的一次发生在2时41分45秒,瓦斯浓度达到1.72%,报警时间持续5分钟。调查组调查后确认,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宝兴煤矿在采空区着火、井下瓦斯严重超限的情况下,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天潭酒店特大火灾事故

  2月2日17时50分,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潭酒店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3人死亡,23人受伤。专家经过勘查认定,这起事故属于违规操作。服务人员向取暖用煤油炉内注入溶剂汽油,造成爆燃引发火灾。火灾起火处在天潭酒店一层正门门厅,起火点在门厅西北角约两平方米处。烟火从门厅往里烧,从一楼向二楼蔓延,引燃室内可燃材料,使室内严重缺氧,产生大量有害气体,致使在场人员窒息或中毒死亡。

  贵州木冲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2月24日14时55分,贵州六盘水市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木冲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两个班353名工人正在交接班,爆炸发生后,296人安全升井,18人受伤,3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81.4万元。经调查,木冲沟煤矿瓦斯超限,没有执行限期整改的决定,违章作业。导致瓦斯爆炸的直接原因是矿灯失爆。此次事故被认定为责任事故。据了解,自1983年以来,该矿已发生4次瓦斯爆炸事故。1998年3月20日,瓦斯爆炸,导致84名矿工死亡;1999年9月25日,瓦斯爆炸,导致该矿8名矿工丧生;2000年9月27日,还是瓦斯爆炸,导致162名矿工遇难,这是40年来国内最严重的瓦斯爆炸事故。

  孟南庄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3月22日12时50分,山西吕梁地区孝义市驿马乡孟南庄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作业87人,15人脱险,72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了国务院调查组。通过调查,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有三条第一,违法抗法生产第二,煤矿内部“一通三防”管理混乱第三,地市县乡政府监管、整顿不力。据介绍,在事故发生前12天,也就是3月10日,孝义市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曾向孟南庄煤矿下达了《停产通知书》,煤矿矿长在通知书上签了字,并在矿井口贴了封条。3月12日,监察部门前往复查,发现封条已被撕掉,生产仍在继续。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又在井口上锁。后来孟南庄煤矿又把上锁的铁链剪断,恢复了生产。监察部门不得不于3月18日第二次下达了《停产通知书》。但孟南庄煤矿矿主抗拒停产指令,违法生产,由于井下风流短路,导致瓦斯积聚,工人在工作面吸烟,引起了瓦斯爆炸。

  安徽淮北芦岭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5月13日16时13分,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芦岭煤矿因通风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采空区瓦斯通过探水孔和裂隙突然涌出,工人维修电器开关时带电作业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爆炸范围涉及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当班井下作业114人中,28人生还,86人遇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王显政5月21日说,这是一起由于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实、现场管理不严,违规操作而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5月17日黄菊副总理作出重要批示:“淮北芦岭矿瓦斯爆炸,令人震惊,发人深思。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切实改变‘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状况,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督察工作。”另据了解,该矿为高突矿井,2002年4月7日,曾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3人。

  广东省河源市大客车特大坠江事故

  6月6日7时30分,广东河源市同发二公司一辆车牌号为粤P01522的大客车,在开往深圳宝安途中,于义河路段坠入东江,造成32人死亡。据了解,该车的限载人数为30人,但实际的乘车人数达到46人。据介绍,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超速,进入弯道区域时,车速达到7032里/小时,司机的驾驶不当,在车辆刹车、转向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打左转方向盘,临危未能果断采取措施;同时,雨天路滑,出事路段弯多、路窄;防护设施不多,交通标志、标线不全;有关部门对县、乡级公路的管理不善。

  重庆“涪陵”客船特大翻沉事故

  6月19日7时50分,重庆市辖区涪陵区龙桥镇白拱码头长江水域,一下行客船“涪陵10号”(船上共有65人),行至涪陵上游17公里处,遇到局部浓雾,与一上行货船“江龙806号”发生碰撞,“涪陵10号”客船翻沉,船上人员全部落水,造成52人死亡。经调查,这次事故是由于肇朝告只违反规定冒雾航行造成的。多名事故幸存者也反映,当时事发地点存在浓雾,根本无法看清两岸岸边,视线非常短,当浓雾中出现大船(肇事的“江龙806号”)时,两船已经逼得很近,船上的人只来得及惊呼,想跳船逃生时,“涪陵10号”客轮已经倾覆迅速沉没……

  山东枣庄腾州市木石煤矿特大透水事故

  7月26日22时15分,山东枣庄滕州市木石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当时共有3 7名矿工被困井下。7月2 7日凌晨,有两名矿工在救援人员的帮助下从副井口爬出,幸运逃过此劫;其余被困井下的3 5名矿工则全部遇难。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木石煤矿违法越界、越上限开采防水保安煤柱,顶板冒漏形成与地面相联通的溃水通道,导致地面露天坑内5万多立方水和2万多立方泥沙溃入井下,酿成事故。据专家分析,事故发生前,木石煤矿矿区内连降大雨,致使露天坑内积水骤增,水面扩大至塌陷区域。木石煤矿违规越界开采防水保安煤柱,不执行枣庄、滕州两级市政府关于汛期停产的指令而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将越界的巷道真实填写在图纸上,隐瞒井下作业地点,逃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最终造成了这起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

  河北辛集烟花爆竹厂特大火药爆炸事故

  7月28日18时8分,河北石家庄市辛集市王口镇郭西村烟花爆竹厂发生火药爆炸事故。爆炸造成37人死亡,103人受伤。根据现场勘测,爆炸的直接原因是晾晒的药球因温度高、湿度大,引起自燃,造成连续爆炸。经调查,这家工厂在生产烟花爆竹时,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在非生产区生产烟花爆竹、在非晾晒区晾晒药球,并把大量本应存放到指定仓库的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违规存放在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区域,致使一处药球自燃引起连续爆炸。

  山西大同杏儿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8月11日6时40分,山西大同市杏儿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43人。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矿井通风畅通,风井口不允许开采作业,而事故的发生地北井口被包工头承包,违规开采造成井下通风不畅,这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下井工人没有携带自救器也是造成伤亡人数众多的重要原因。据了解。该煤矿年生产能力为60万吨,2002年生产了80万吨,2003年计划生产120万吨,是生产能力的2倍。该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整治走过场。他们在井下布置了10多个工作面和掘进面,巷道混乱。常年无瓦斯监测记录,事发当天就存在漏检瓦斯的情况。

  江西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11月14日11时44分,江西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010回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爆炸后形成的强大冲击波导致井下塌陷,封住出口,造成51人死亡,5人轻伤。丰城11·14爆炸被国务院认定为特别重大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人表示,这次事故是在管理上存在着较大差距、瓦斯管理不到位的情况下,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

  广东星子镇农用车特大交通事故

  12月21日,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星子镇发生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无牌无证的农用车人货混载,违规载客38人(含司机),在394线30km+500m处下坡左转弯时,向右侧翻,造成32人死亡,6人受伤。警方介绍,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车辆行至拐弯处时刹车过急,导致车辆侧翻撞上山石,车里的乘客先是被甩到山石上,然后被扣在车下压住。车祸中,年龄最大的6 0多岁,而最小的大约只有六七岁。,为了方便救人,警方先是用吊车将农用货车从路边的沟里吊开后才救人,大部分人从车下救出时已经死亡,有少部分伤者是送往医院后死亡的。农用车的载重量只有1吨,可是车上的乘客加货物至少有2吨以上,加上大拐弯时人都会向一侧倾斜,这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此外,肇事司机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警方并未在其身上及车上找到驾驶执照。

  重庆开县川东北气矿天然气井喷特大事故

  12月23日22时15分,中石油股份公司所属的重庆市开县川东北罗家16号天然气井发生了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井喷事故。井喷事故发生后,大量的硫化氢气体向邻近的村庄和田野扩散,造成周围4个乡镇、28个村的部分群众受灾。截至2004年到1月5日,死亡人数达到了243人。由2位院土、5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组成的专家组经过5天的紧张工作,得出了事故原因的初步结论: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违规操作,在起钻过程中,泥浆的循环时间严重不足,不按规定进行灌注,没有及时发现溢流的征兆,采取有效的措施,是产生井涌、井喷的直接原因。有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拆除了在钻具中安装的回压阀,导致了井喷的严重失控。井喷失控以后,没有及时对放喷管线实施点火,以致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有害气体喷出,使这次事故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辽宁铁岭特大烟花爆炸事故

  12月30日9时50分左右,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双庙子镇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38人死亡。经过联合调查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专家技术分析,初步认定“12.30”事故原因是非防爆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火花引起混药间粉尘爆燃,并迅即引发混药间、造粒间、烘干间药物及仓库原料爆炸。据了解,这家企业的法人原是江西省南昌市一所大学的副教授,因为发明了一种生产号称“安全环保型鞭炮”的材料,而获得国家专利。他从学校停薪留职后,先是到吉林省四平市经商办厂。一年后,作为铁岭市昌图县双庙子镇招商引资项目,于2003年8月到双庙子镇建厂一一成立辽宁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由昌图县计委立项、县工商局批准,但是一直没有获得公安、消防部门的生产许可。


            ——摘自《劳动保护》200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