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2004年1-4月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3起,死亡127人,同比减少1起、51人。其中:
煤矿企业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73人,同比减少1起、72人。
消防火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54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1人。
(二)特大事故情况
2004年1-4月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特大事故47起,死亡638人,同比减少1起、49人。其中:
煤矿企业 发生7起,死亡115人,同比减少8起、101人;
金属与非金属矿 未发生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17人;
工商贸企业 发生5起,死亡60人,同比增加2起、18人;
消防火灾 未发生特大事故,同比减少2起、31人;
道路交通 发生29起,死亡402人,同比增加7起、81人;
水上交通 发生2起,死亡20人,同期没有发生;
渔业船舶(含其它船舶) 发生4起,死亡和失踪41人,同比减少1起、19人;
铁路运输、民航飞行 未发生特大事故,同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