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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2008-06-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企业应对工厂的安全生产负责。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用,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和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工作人员水平、工作时间、职责的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通常情况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企业制定一套严格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制度中应具体列出每个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同时要做好相关的记录工作。

  2、对企业内每个重大危险源应设置重大危险源的标志。标志中应简单列出相关的基本安全资料和防护措施。

  3、企业应为每个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并应进行必要的操练。

  4、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确保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保证在安全状态下运行。

  5、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做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6、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7、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并按照登记的要求做好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