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 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个人总结
一、 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电焊防护服、防尘服、防尘防毒面具、绝缘手套等。
二、 施工防护设施:脚手架防护、安全网、各类临边空洞等。各类监测、检查专业工具/仪表等(噪声监测仪;空气、气体监测仪表)
三、 保证各类电气设备、施工机械等正常运转的费用投入。
四、 安全、文明施工宣传、警示用品等宣传费用。宣传条幅、工程(公司)宣传牌、各类宣传用品。
五、 员工宿舍、临时设施(厕所、吸烟室等)场地平整、道路清理费用投入。
六、 开展各类安全活动经费(纪念品、奖品等)
七、 其他与安全文明施工相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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